校车生产企业准入制:须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5-4 9:58:54  兰格钢铁
    校车生产企业必须3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罚记录。昨日,工信部对外发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准入规则》),对校车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制。

    根据文件规定,校车将分为两类。一类是轻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5米且不大于6米。另一类是大中型专用校车,包括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7座,车长大于6米且不大于12米。

    在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及考核方面,该文件的要求非常细化,提及33条标准和条件。例如,校车生产企业必须在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务院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政府部门予以警告和处罚的记录。申请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

    在校车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上,文件在整车设计、系统设计等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方面表示,该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6月1日,相关企业及社会人士可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向工信部提交建议。

    专用校车企业准入条件(部分)

    资质三年内无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国务院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政府部门予以警告和处罚的记录。

    产能申请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

    开发应建立专门的校车产品开发部门(机构),统一负责(协调)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工作。

    产品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标志和可追溯体系。产品的检验测试数据存档期限不少于8年。

    售后应建立计算机化的信息系统,记录校车产品及使用者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8年),收集并记录校车产品在质量、维修、使用等方面的信息。

    ■专家说法

    1校车企业面临再洗牌

    《准入规则》是工信部第一次对某一类具体汽车产品的生产企业设定准入门槛。厦门金龙客车品牌管理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这表明国家在不断细化对校车产业的管理,肯定会排除一部分技术实力、营销能力和服务能力不足的校车生产厂家。

    “原来国内校车生产企业至少有八十家,《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出来之后至少会淘汰近一半的企业,而如今随着《准入规则》即将步入实施阶段,校车行业还会面临进一步洗牌。”金龙客车该负责人表示。

    宇通客车一校车技术负责人表示,此前国家对于校车行业的管理主要是针对产品本身,对于企业生产资质没有设定严格门槛,目前很多商用车企业都在做校车。而《准入规则》对校车企业生产资质做出严格设定,一旦实施对于行业的威慑力还是很大的,因为无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校车将无法上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

    2改装车或会扰乱校车市场

    上汽大通一市场部负责人表示,“这比讨论稿标准降低了,生产企业的范围被放宽,改装车企业也能获得校车生产资质,这将使得校车生产商处于不利境地”。

    相对生产大中型校车的企业,上汽大通主营6米以下的轻型专用校车,这将使其直面改装车企业的竞争。“整车厂直接生产的校车在研发、技术和品质管理方面的投入,都比通过改装形式做出的校车成本要高出很多,因而市场价格肯定会比改装校车高,这有可能导致将来改装校车以低价竞争扰乱市场”,上汽大通该负责人表示。

    鉴于《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已实施,目前很多校车厂家都在对产品进行改进,以重新申请新的校车产品公告目录。宇通、金龙和上汽大通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自身生产的校车在安全标准方面均达到新国标,只需在尺寸和配置做微调。不过金龙客车品牌管理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尚无新的校车产品第三方认证机构。

    (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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