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批准组建两大民营钢铁集团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5-7 15:47:11  兰格钢铁
    4月26日,省经信委复函十堰市政府,同意十堰市钢铁企业联合重组方案,并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等工作提出要求。

    一、湖北丹福钢铁、十堰福堰钢铁、郧县榕峰钢铁、宜昌福龙钢铁要加快实质性重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重组方各自优势和协同效应,在资源配置、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目标。

    二、按照鄂政办发[2011]85号文件要求按期淘汰全部落后产能。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160万吨,2013年淘汰限制类产能60万吨。

    三、坚持“等量置换”原则实施技术改造。要求丹福集团加快推进产能置换,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先进炼钢、连铸、轧钢生产线。加快产品升级,提高高强钢筋生产比重,开发高强度机械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工模具钢等高端钢材品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三同时”规定,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之间和谐发展。

    四、加强协调与督办,相关市政府要根据丹福集团总体规划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涉及的相关事宜,推动规划方案顺利实施(来源:十堰市经信委)

    为助推“壮腰工程”,加快推进荆州市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根据鄂政办发[2011]85号文件要求,经省钢铁结构调整办研究,原则同意荆州市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初步方案,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同意荆州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联合石首顺发钢铁有限公司,组建荆州钢铁集团。要求荆州群力楚航、大仁、大元三家企业,按照“等量置换”原则实施异地搬迁集中改造,建成一家有规模、上水平的钢铁企业。要求石首顺发公司通过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装备水平。在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2013年12月底以前),必须关闭两家企业4个厂区,拆除全部炼钢、轧钢设备以及配套设施。

    意见还要求荆州市经信委,群力、顺发钢铁公司抓紧集团组建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并尽快报省钢铁结构调整办审核后批准实施。(湖北省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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