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进入冲刺阶段,全省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6月30日前将全面完成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开展执法业务。
据了解,在去年全省9个设区市18个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部挂牌运作基础上,今年3月31日,福建省各级交通专业管理机构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成职能划转,5月20日前完成职责分工细化,5月底前进行资料移交。
根据改革推进计划,全省交通运输各相关单位将按改革目标时限,倒排工作进度计划,6月30日前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出台执法车辆改装方案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证件、服装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并在高速公路各执法支队、大队率先实现“执法工作服装、执法标志、执法车辆和场所外观、执法证件”等执法形象“四统一”。
(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