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官方网站昨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这是继铁道部、卫生部、交通部、证监会、国资委等部委发布民资进入相关文件之后,又一部委出台政策,支持民资进入该领域。
银监会《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意见》强调,各级银行业监管机构要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的实际工作中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有关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规、政策和程序,以及银行业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结果及时公布,持续提高银行业市场准入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