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调整利率浮动区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自同日起:(1)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2)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
|
调整后利率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
(一)活期存款 |
0.4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三个月 |
2.85 |
半 年 |
3.05 |
一 年 |
3.25 |
二 年 |
4.1 |
三 年 |
4.65 |
五 年 |
5.1 |
二、各项贷款 |
|
六个月 |
5.85 |
一 年 |
6.31 |
一至三年 |
6.4 |
三至五年 |
6.65 |
五年以上 |
6.8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2 |
五年以上 |
4.7 |
评论:这是央行时隔三年半来首次降息。央行上次降息已经要追溯到2008年12月23日。当时,央行将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了0.27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同时宣布,8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此前,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不允许有浮动区间,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此次利率下调对于稳定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利率下调不但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还将有效刺激企业的贷款需求。郭田勇同时表示,央行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使得此次降息名义上是对称降息,但实际上将起到非对称降息的效果,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往前迈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