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8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将实行新标准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7-4 10:30:33  兰格钢铁
    记者3日从金丽温高速公路金华管理处获悉,从8月1日起,浙江省将实施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20座和40座客车上高速公路费用将会增加。

    新标准与交通运输部规定标准一致,载货类汽车仍按计重收费,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客车分类变化较大,收费标准也略有调整,大部分客车收费和原来一样,仅20座客车和40座客车收费标准有所增加,车次费都增加5元,每车公里费率则增加0.4元。

    实施客车车型分类新的标准后,对办理了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20座、40座客车,将继续实行通行费优惠政策。凡是今年6月30日前购置的20座、40座客车,使用ETC的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及车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但需要在7月30日前到各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办理更新手续;尚未办理ETC的20座、40座客车只要在今年7月30日前办理ETC,同样可享受收费优惠,收费优惠期暂定为3年。但是,6月30日后购置的20座、40座客车不接受办理。

    此次客车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主要是为了浙江省与上海、江苏等周边省、市统一,有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实施。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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