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版的《李鹏论宏观经济》,收入了李鹏同志1984年至2006年间,关于全国经济工作的报告、讲话、谈话、文章、函电、答记者问等277篇,约120万字,其中近半数文稿是首次公开发表。书中所收文稿,集中反映了李鹏同志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期间,参与中央决策和处理重要经济事务的过程,体现了李鹏同志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和主要宏观调控措施、推进全国人大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思考,记录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
李鹏同志一直坚持写日记和工作笔记,保存下了完整的资料。对于以他个人名义发表的文章,他一贯是亲自动笔和仔细修改完善;有关李鹏同志的报道,也都经他审阅。我们以日记记载为主线,从档案文件、各地方各部门提供文件和公开发表文章中,收集整理了李鹏同志有关宏观经济的原始文稿,并作了必要的注释和文字订正。李鹏同志确定了收录篇目并逐篇审定了全部文稿。
文稿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报告等重要文献,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书中收入了有关宏观经济的部分内容。
二是总结经验的文稿,特别是李鹏同志从党和国家领导岗位退下来以后,出版日记体著作时所作的总结性文章,精辟概括了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宝贵经验。建议读者重点阅读。
三是反映宏观调控中经历的重大事件的文稿。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处理和总结的全过程,从中可以取得规律性的认识。
四是有关考察、调研经济工作的文稿。这些文稿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农业水利的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等。阅读这些文稿,可以看到他的工作思路、掌握政策的尺度、采取的措施和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
李鹏同志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早在1983年就要求干部“多学习,少应酬;察实情,办实事;重质量,讲效率;顾大局,守纪律”,并身体力行。在制定“八五”、“九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时,他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建议,对今后制定计划规划仍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他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狠抓缺电这个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不放,一年亲自抓四次,一连抓了三个重要战役。以后每年都关心电力建设安排,关注是否做到适当超前。建设三峡工程时,他亲自担任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每年都去工地和库区考察,一共去了十九次,直到工程全部建成。他先后十五次前往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考察指导工作,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当发生重大灾害时,如特大洪水、森林大火、重大空难事故等,他都亲临一线,实地处理。
五是有关经济立法、执法、监督的文稿。李鹏同志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从政府岗位转到立法监督、依法治国的岗位。他在任内全力以赴抓立法,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工作。文稿反映了九届全国人大坚持法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阅读《李鹏论宏观经济》,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两篇文稿为全书纲要
《中国将长期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这是1996年10月28日李鹏同志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落成暨开学典礼后的授课讲稿,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针政策。本书最后一篇《关于经济工作的若干思考与体会》,是李鹏同志为《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一书所作前言的主要部分,集中反映了李鹏同志关于经济工作的思考与体会,是全书的高度总结概括。
二、制定大政方针,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薄弱、资源相对不足、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人均经济指标处于国际较低水平,虽然经济总量显著提升,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李鹏同志在处理经济事务时,强调要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切实搞好经济总量的控制。要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必须继续把加强农业放在重要地位,必须进一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和货币发行量,努力做到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
李鹏同志指出,要有结构合理的、有效益的可持续的速度,不要盲目追求过高增长速度,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都不要急于求成。他说:“不要再追求过高速度,不要有水分的速度,而要实实在在的速度,关键是要合理调整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三、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李鹏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总量上应占多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是国家要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主要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金融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也应掌握在国家手中。各类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中,国有投资和集体投资部分也是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形式。
李鹏同志同时还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参与经济建设,所以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吸收民间资本、提供就业机会、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市场需求。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带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应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应该帮助欠发达地区,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距,先富起来的人应该回报社会,帮助和带动未富群众也富起来,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关于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李鹏同志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开发中西部地区资源;建设与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和水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应的加工工业,以及其他和资源有关的加工工业;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中西部地区;在中西部多安排一些采用国外优惠贷款的项目;鼓励东部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中西部地区。
对于解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李鹏同志提出:“要靠提高劳动人民的工资收入,限制国有企业高管层的收入与职工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开征其他一些新的税种等方法来加以调节。”
李鹏同志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强调要下大力气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李鹏同志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要求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得更稳妥一些。他指出,国企改革涉及千百万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们为我们的国家作出过重要贡献,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千方百计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要在落实下岗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前提下,用剩下的力量办其他事情。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始终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李鹏同志在经济工作中始终强调,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宏观调控是保持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也有宏观调控,只不过是调控的方法、力度、手段和名称有所不同。
李鹏同志还指出,搞宏观调控,必须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宏观调控不等于计划,计划只是调控的一种手段。发展市场经济,不是不要计划,而是要改革计划体制,改进计划工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建立强有力的市场调控体系,更多地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和调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避免大起大落
李鹏同志在谈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时强调,发展是目标,改革是发展的动力,稳定是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的条件。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做不成,只有同时进行改革和推动发展,才能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出台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措施时,必须考虑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引起社会大的震荡。改革、发展、稳定是辩证的统一,必须妥善处理三者间的关系。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但改革步子太快了也不行。经济发展也是这样,太快了不行,太慢了也会引发出一大堆问题。只要始终坚持这一基本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大的波动。
七、用宏观调控手段治理通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中出现过多次严重通胀和通货紧缩,通过逐渐成熟的宏观调控手段,取得了实现“高增长、低通胀”的效果。
下面简要摘录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宏观调控的过程。
1992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发展出现了过热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贷发行和货币投放都比较大;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引起钢材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交通运输和能源趋于紧张;三是企业经济效益仍然偏低,产成品资金占用回升,企业亏损增加,流动资金周转减慢。
李鹏同志敏锐地看出了问题,他在1992年7月21日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生活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保持和发展目前经济增长的好势头。”
针对上述过热现象,他提出了明确的措施:“下半年货币要适当紧一些,人民银行先按第三季度新增贷款八百亿元的总规模进行调控,各地区、各银行都不要突破。在控制货币总量的同时,要进一步调整资金投向,搞活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发挥现有资金的潜力。对边生产、边积压、边亏损的企业,对囤积紧缺原材料及外汇额度的单位,银行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行合理的调控。”
他还强调要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总量应控制在国力所能支持的范围内。”
1992年9月14日,李鹏同志在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提出:“前几个月我们分析经济形势时指出的、我们担心的那些问题,是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峻。国务院作为中央主管经济的部门,对这些问题不能熟视无睹。”“今年货币发行总的目标,还是要按八百亿元控制,货币发行一定要控制住。”“基本建设问题是造成目前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速度偏高、进口偏多、外汇下降,都是基本建设拉动的。”“有效益的速度首先是从基本建设抓起,投入产出效益是高的,整个效益才能上来。”“进口一定要控制,关键是用什么方法。利用关税是一种方法,但目前行政手段也不可避免。”
十四大闭幕后,党中央、国务院在1992年10月20日专门向各省市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各部委负责同志、军队及其他方面负责同志,毫无保留地把当前经济情况交了底。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和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把十四大精神贯彻落实得更好。
1993年4月1日,李鹏同志在经济情况通报会上明确提出了“防止经济过热的七点意见”。他指出:“去年我们已经达到百分之十二点八的高速增长。就全国来看,由于'瓶颈’制约加剧,争取比这更高的速度是困难的,长期保持这样的速度也是不容易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九也是很不低的速度啊!速度究竟能够达到多高,除了看资源能否支持外,还要看是否有市场,包括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如果产品有销路,有效益,应该鼓励生产;如果盲目追求产值和速度,产品生产出来,积压在仓库里,这样的生产就不能提倡。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尊重市场规律,靠行政命令下指标、压产值,即使一时生产上去了,如果没有效益又占压资金,到头来反而影响正常的生产发展,欲速则不达。”
他明确指出:“按目前这样的投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国力是难以支持的。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几次出现大的起伏,都同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有直接关系。现在中央提出重视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是从积极方面考虑的。主要措施是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避免再次出现投资膨胀。”
关于控制集资规模,制止乱集资,李鹏同志要求:“第一,企业向社会集资,发行债券,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中央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地方企业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政府负责审批,只有确实具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才能发债券;第二,企业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国库券利率;第三,在国库券没有售完之前,企业债券不得发行;第四,对各省、区、市下达企业债券的控制指标,不得突破;第五,严格禁止各银行搞'储蓄大战’,任意提高利率。”
李鹏同志强调,要把好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的闸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货币投放规模,把住计划外集资或用拆借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的口子,严禁银行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直接或变相参与投资。
1993年4月25日至8月,李鹏同志因病住院治疗,在病中仍然牵挂着治理通货膨胀的大局。6月23日,他阅读了江泽民同志主持拟定的关于改善经济状况的十六条措施并表示完全赞同。这“十六条”得到了小平同志的赞同。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这次宏观调控取得了实现经济发展“软着陆”的成果。
八、改革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理论和经验
李鹏同志强调,改革的政策措施是否得当,应当通过实践来检验,而不是看是否合乎某种模式。检验的标准主要是看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否增强综合国力,能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检验标准也不能以某个学派的理论为依据。世界上有很多经济学派,经济机制转换有很多主张。各国采取什么措施,要根据各自国家的情况来决定。
李鹏同志认为,如同经济建设有规划一样,改革也要有规划,而且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要探索改革的路子,总结经验,要有一个改革的大体设想,要避免过去改革中的随意性。
九、坚持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吸收国外一切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经验
李鹏同志指出,对外开放的主要目的是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目的是利用国外的资源和资金,弥补国内资源和建设资金的相对不足。
李鹏同志强调,要发挥我国具有大批劳动力和科技人才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要特别重视把自主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推向国际市场。要进一步减少资源型产品的出口,中国资源相对不足,要养活十二亿人口,搞资源出口不行。增加出口要靠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这是我国的努力方向。
李鹏同志还强调,要在立足自己的基础上,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他说:“我们不能像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原材料主要靠进口,加工后再出口。我们不能走这条路。一个吃,一个穿,特别是吃的,中国人口这么多,国际市场供应也有限,必须依靠自己为主解决。”
关于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李鹏同志提出,要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发挥各自利用外资的优势,同时要维护中央政策的统一;吸引外资不能单纯靠优惠政策,要靠我们在人才、市场、资源和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优势;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防止利用外资工作出现大的波动;要完善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要坚持互惠互利。
他说:“一方面要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要得到应有的利益。我们的得益是多方面的,比如税收、增加就业、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改善我们的管理、扭亏增盈等。无论从哪方面讲,我们应该得到的还要得到,这才算是互惠互利。”“要注意对外商的优惠要严格依法进行,不能外商要什么就给什么优惠。”
他强调,在利用外资工作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保持控股权,要考虑我国的还债能力和外汇平衡,要坚决维护三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实践
1990年初中央决定开发和开放浦东。国务院派姚依林同志去上海调研和研究具体政策。4月18日李鹏同志在上海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宣布开发和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从1990年到1997年,李鹏同志亲自组织落实浦东开发开放的重要政策措施:1991年3月,确定全国股市只在上海、深圳试点;1992年,国务院讨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以浦东开发和开放为龙头,三峡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1993年4月在上海考察时,提出要经过十年的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乃至远东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1994年5月考察上海,提出上海要建设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肯定上海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的“三、二、一”方针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的路子;1995年再次考察上海,明确中央对浦东的基本政策不变,对浦东实行分税制后增加的上缴部分,国家以建设基金的形式返还上海使用;1996年11月,主持讨论成立上海组合港,提出上海要成为国际航运中心,并为上海华虹微电子公司奠基;1997年4月,确定成立上海组合港和开通长江航道第一期工程。
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在实践中央重大决策时,李鹏同志是如何精心策划,锲而不舍地工作的。本书选用了三篇李鹏同志在不同时期有关浦东开发开放的文稿,读者可归集在一起阅读。
十一、农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要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农村将长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巩固下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支持和鼓励农民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十二、建立“米袋子”“菜篮子”省市长负责制
李鹏同志指出,经济工作仍然要抓好吃饭和建设两件大事,并且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吃饭问题也就是要关心和改善人民生活,这是各级政府必须抓好的大事。在目前我国城市大多数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较低,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品支出比较高的情况下,粮油肉菜等主要食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水平。解决好“菜篮子”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问题事关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
1988年5月11日,他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十城市蔬菜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1990年7月9日,他在全国大城市副食品工作会议上讲话;1994年1月27日,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和粮油工作会议。
1994年3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李鹏同志明确提出,今后各省区市的粮油供应,要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负责制,由各省区市自求平衡;各大中城市的副食品供应,要实行市长负责制,列入市长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都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人代会和全市人民报告,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核定各省区市粮食产量、调入调出量和进出口量的指标,实行指标管理责任制。
十三、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李鹏同志认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处理好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国家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则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强自身活力上。搞活企业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依靠技术进步。
李鹏同志指出,搞好企业,要有一个好的机制,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要遵守市场规律,产品要符合市场需求。关键是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建设得好不好的关键是在思想上能否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
李鹏同志强调,发展企业集团,可以加快企业改组,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有利于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
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面向市场。他提出,必须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放手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李鹏同志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和挑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显得更为迫切。
搞好企业,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加强监督。对企业的监督,不仅是资产的监督,还要有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他特别指出:“企业有自己的想法,希望政府什么也不管它,那不行。现在发生的那么多案件证明,有的企业领导人腐化起来比政府工作人员还厉害得多。他们手中既有权,也有钱,必须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主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要发挥厂长和经理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广大职工是改革的动力,凡关系到改革的大事必须充分和职工商量,走群众路线,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十四、改革财税体制,提高“两个比重”,努力做到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李鹏同志指出,财税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至关重要。财税改革的核心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市场发育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
早在1988年,李鹏同志就提出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他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政策要有经济实力作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统一就是空话。要使我们的国家统一富强,中央政府没有权威不行。但国家如果没有相当集中的经济实力作基础,就没有这个权威。因此,从长远看,必须加大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的比重。”
李鹏同志强调要树立预算观念,他说:“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树立预算观念,不能使各级预算成为橡皮筋预算。今后,谁也不能在预算定了之后,想加钱就加钱,想开支就开支。有什么问题,定预算之前都要考虑好,把它纳入预算,预算经过立法机关批准,都要按预算办事,不能在执行中再随便增加新的项目,出台新的措施。”
李鹏同志同时还要求:“各级首长不要个人批条子。要告诉大家,今后都按预算办事,有什么问题记下来,纳入预算,该办的就办。现在是腿勤的、嘴快的、手长的人占便宜,老实人吃亏。我们中央的各个部,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都不要留自己的小钱,因为你有这个小钱,人家就找你。部门首长和地方首长都要改变自己乱批条子的作风,实行严格的纪律。”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分税制改革,他在1990年8月24日的总理办公会议上说:“我同意搞分税制,搞了分税制,中央才能够适当集中财力。现在实行的这种包干制,收入增长的部分,中央拿到的很少,这样,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就会逐年下降。其结果,从当前来看,国家不能集中力量干一些大事情;从长远看,会影响上层建筑,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要为下一届政府,为下下届政府,为我国二十一世纪建立一个良好的、合理的制度。”
同时,他主张实行分税制要有一个过程,他说:“实行分税制要不要有一个过程?我主张有一个过程,因为这件事牵涉面太大,没有一个过程,会影响生产,影响经济的稳定。在这上面,平缓过渡可能比较好,只是时间稍长一些。我们三十个省、区、市,各省、区、市的情况不同,方针定下来后,允许各地想一想,有的一时不愿实行分税制的,可以暂缓执行,但向中央要多交一点,多作一些贡献嘛!但是,过一段时间,一定要把这种制度建立起来。”
十五、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李鹏同志强调,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通过利率等杠杆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资金流向、控制通货膨胀,国家要分地区、分季节地进行总量调控,要把好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这两道闸门,努力做到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
他还指出,商业银行是企业,应该按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即使是地方性银行,地方政府也不能干预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强迫银行贷款。地方性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须接受中央银行的调控和监管,严格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行事。
李鹏同志强调指出,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要十分慎重,要警惕和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于世界经济波动的冲击要有防范措施。他说:“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能太快,我们有几道防线,不能轻易放弃,像金融市场的开放,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都是必须十分慎重的。当然,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强大了,金融的力量更强大了,管理手段跟上了,人才培养出来了,金融对外开放还是要扩大的,人民币最终还是要完全自由兑换的。”
他还要求:“各级银行要下大力气提高自己队伍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提倡廉洁奉公。中央对地方官员要求'守土有责’,对银行也要求'守金有责’。守金并不是把钱放在保险柜里存起来,应该用,而且要用好,支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总之,银行要加强内部纪律,作案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各行领导对自己的队伍出的问题,也要承担责任。我们银行在全国要树立好的形象,不能说楼盖得越高,房子盖得越漂亮,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感就一定高,形象就一定好。相反,在银行界也要发扬勤俭创业、艰苦奋斗的传统。银行要以廉洁的、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出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1992年1月14日,他指出,我国要逐步发展证券市场,无论是发国债、企业债券还是股票,都是集资的形式。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下决心办好证券市场试点。
同时,他还提醒要避免大的投机性,他说:“社会主义企业不能搞投机。股票正常转让时赚一点钱是允许的。股价在一定幅度内有涨有落是正常的,不然就失去了股票的意义。但如果搞成一个行业,有一批人专门靠炒股票,形成一个富裕的阶层,就会带来新的社会分配不公,人民群众是不能接受的。”
李鹏同志强调,必须用法律规范证券市场,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他亲自就证券法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制定证券法要认真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汲取1997年从东南亚开始、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的教训,使证券法更加有针对性,更加切实可行。
李鹏同志指出,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市场。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机制,以防范风险。要加强证券市场的风险教育,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和审批机关要各负其责,依法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及时化解人为炒作等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重视和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推进全国人大的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
李鹏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他指出,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法律为规范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
李鹏同志不仅重视立法工作,还十分重视法律的实施工作。他说:“法律制定后,还要求切实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对市场经济法律实施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李鹏同志强调要加强和规范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要使人大对预算的审查逐步由程序性转变为实质性。他指出:预算监督是一件大事情,预算的审查监督,不仅是全国人大的、也是各地方人大的职责,各级人大都要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工作。对于如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他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提前编制预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
李鹏同志还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开展经济监督工作。他指出,人大要不断改进经济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就是对经济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
《李鹏论宏观经济》篇幅较大,为方便读者查阅,经李鹏同志审定,在正文后提供了分类索引,将书中的文稿按主题分为十三大类,每一类篇目按发表日期排序。读者可以按主题和发表时间查找有关文稿,再根据所附页码查到正文。书中的文稿,大部分在李鹏同志的《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电力要先行·李鹏电力日记》、《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和平发展合作·李鹏外事日记》等日记体著作中有所提及。为方便读者延伸阅读,分类索引中还标注了文稿所对应的李鹏同志日记体著作的页码。
《李鹏论宏观经济》一书的出版发行,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伟大征程,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SourcePh"style="display:none">返回目录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近期出版的《李鹏论宏观经济》,收入了李鹏同志1984年至2006年间,关于全国经济工作的报告、讲话、谈话、文章、函电、答记者问等277篇,约120万字,其中近半数文稿是首次公开发表。书中所收文稿,集中反映了李鹏同志担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期间,参与中央决策和处理重要经济事务的过程,体现了李鹏同志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制定国家经济政策和主要宏观调控措施、推进全国人大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思考,记录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
李鹏同志一直坚持写日记和工作笔记,保存下了完整的资料。对于以他个人名义发表的文章,他一贯是亲自动笔和仔细修改完善;有关李鹏同志的报道,也都经他审阅。我们以日记记载为主线,从档案文件、各地方各部门提供文件和公开发表文章中,收集整理了李鹏同志有关宏观经济的原始文稿,并作了必要的注释和文字订正。李鹏同志确定了收录篇目并逐篇审定了全部文稿。
文稿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报告等重要文献,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书中收入了有关宏观经济的部分内容。
二是总结经验的文稿,特别是李鹏同志从党和国家领导岗位退下来以后,出版日记体著作时所作的总结性文章,精辟概括了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宝贵经验。建议读者重点阅读。
三是反映宏观调控中经历的重大事件的文稿。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处理和总结的全过程,从中可以取得规律性的认识。
四是有关考察、调研经济工作的文稿。这些文稿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农业水利的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等。阅读这些文稿,可以看到他的工作思路、掌握政策的尺度、采取的措施和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
李鹏同志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早在1983年就要求干部“多学习,少应酬;察实情,办实事;重质量,讲效率;顾大局,守纪律”,并身体力行。在制定“八五”、“九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时,他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极为重要的建议,对今后制定计划规划仍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他担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狠抓缺电这个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不放,一年亲自抓四次,一连抓了三个重要战役。以后每年都关心电力建设安排,关注是否做到适当超前。建设三峡工程时,他亲自担任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每年都去工地和库区考察,一共去了十九次,直到工程全部建成。他先后十五次前往广东大亚湾核电站考察指导工作,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当发生重大灾害时,如特大洪水、森林大火、重大空难事故等,他都亲临一线,实地处理。
五是有关经济立法、执法、监督的文稿。李鹏同志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从政府岗位转到立法监督、依法治国的岗位。他在任内全力以赴抓立法,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工作。文稿反映了九届全国人大坚持法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阅读《李鹏论宏观经济》,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两篇文稿为全书纲要
《中国将长期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这是1996年10月28日李鹏同志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落成暨开学典礼后的授课讲稿,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方针政策。本书最后一篇《关于经济工作的若干思考与体会》,是李鹏同志为《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一书所作前言的主要部分,集中反映了李鹏同志关于经济工作的思考与体会,是全书的高度总结概括。
二、制定大政方针,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薄弱、资源相对不足、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主要人均经济指标处于国际较低水平,虽然经济总量显著提升,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李鹏同志在处理经济事务时,强调要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切实搞好经济总量的控制。要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必须继续把加强农业放在重要地位,必须进一步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各项财政支出和货币发行量,努力做到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
李鹏同志指出,要有结构合理的、有效益的可持续的速度,不要盲目追求过高增长速度,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都不要急于求成。他说:“不要再追求过高速度,不要有水分的速度,而要实实在在的速度,关键是要合理调整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三、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李鹏同志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使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总量上应占多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是国家要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主要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金融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也应掌握在国家手中。各类合资、合作、股份制企业中,国有投资和集体投资部分也是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形式。
李鹏同志同时还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参与经济建设,所以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吸收民间资本、提供就业机会、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市场需求。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带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的分配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应该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区应该帮助欠发达地区,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距,先富起来的人应该回报社会,帮助和带动未富群众也富起来,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关于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缩小地区间的差距,李鹏同志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开发中西部地区资源;建设与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和水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应的加工工业,以及其他和资源有关的加工工业;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中西部地区;在中西部多安排一些采用国外优惠贷款的项目;鼓励东部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中西部地区。
对于解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李鹏同志提出:“要靠提高劳动人民的工资收入,限制国有企业高管层的收入与职工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开征其他一些新的税种等方法来加以调节。”
李鹏同志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强调要下大力气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李鹏同志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要求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得更稳妥一些。他指出,国企改革涉及千百万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们为我们的国家作出过重要贡献,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千方百计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要在落实下岗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前提下,用剩下的力量办其他事情。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始终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李鹏同志在经济工作中始终强调,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宏观调控是保持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手段,发达国家也有宏观调控,只不过是调控的方法、力度、手段和名称有所不同。
李鹏同志还指出,搞宏观调控,必须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宏观调控不等于计划,计划只是调控的一种手段。发展市场经济,不是不要计划,而是要改革计划体制,改进计划工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建立强有力的市场调控体系,更多地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和调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避免大起大落
李鹏同志在谈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时强调,发展是目标,改革是发展的动力,稳定是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的条件。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做不成,只有同时进行改革和推动发展,才能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根本上保证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出台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措施时,必须考虑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引起社会大的震荡。改革、发展、稳定是辩证的统一,必须妥善处理三者间的关系。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但改革步子太快了也不行。经济发展也是这样,太快了不行,太慢了也会引发出一大堆问题。只要始终坚持这一基本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大的波动。
七、用宏观调控手段治理通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中出现过多次严重通胀和通货紧缩,通过逐渐成熟的宏观调控手段,取得了实现“高增长、低通胀”的效果。
下面简要摘录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宏观调控的过程。
1992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发展出现了过热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贷发行和货币投放都比较大;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引起钢材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交通运输和能源趋于紧张;三是企业经济效益仍然偏低,产成品资金占用回升,企业亏损增加,流动资金周转减慢。
李鹏同志敏锐地看出了问题,他在1992年7月21日的国务院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生活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保持和发展目前经济增长的好势头。”
针对上述过热现象,他提出了明确的措施:“下半年货币要适当紧一些,人民银行先按第三季度新增贷款八百亿元的总规模进行调控,各地区、各银行都不要突破。在控制货币总量的同时,要进一步调整资金投向,搞活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发挥现有资金的潜力。对边生产、边积压、边亏损的企业,对囤积紧缺原材料及外汇额度的单位,银行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行合理的调控。”
他还强调要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总量应控制在国力所能支持的范围内。”
1992年9月14日,李鹏同志在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提出:“前几个月我们分析经济形势时指出的、我们担心的那些问题,是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峻。国务院作为中央主管经济的部门,对这些问题不能熟视无睹。”“今年货币发行总的目标,还是要按八百亿元控制,货币发行一定要控制住。”“基本建设问题是造成目前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速度偏高、进口偏多、外汇下降,都是基本建设拉动的。”“有效益的速度首先是从基本建设抓起,投入产出效益是高的,整个效益才能上来。”“进口一定要控制,关键是用什么方法。利用关税是一种方法,但目前行政手段也不可避免。”
十四大闭幕后,党中央、国务院在1992年10月20日专门向各省市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各部委负责同志、军队及其他方面负责同志,毫无保留地把当前经济情况交了底。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和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把十四大精神贯彻落实得更好。
1993年4月1日,李鹏同志在经济情况通报会上明确提出了“防止经济过热的七点意见”。他指出:“去年我们已经达到百分之十二点八的高速增长。就全国来看,由于'瓶颈’制约加剧,争取比这更高的速度是困难的,长期保持这样的速度也是不容易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九也是很不低的速度啊!速度究竟能够达到多高,除了看资源能否支持外,还要看是否有市场,包括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如果产品有销路,有效益,应该鼓励生产;如果盲目追求产值和速度,产品生产出来,积压在仓库里,这样的生产就不能提倡。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尊重市场规律,靠行政命令下指标、压产值,即使一时生产上去了,如果没有效益又占压资金,到头来反而影响正常的生产发展,欲速则不达。”
他明确指出:“按目前这样的投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国力是难以支持的。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几次出现大的起伏,都同固定资产投资膨胀有直接关系。现在中央提出重视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是从积极方面考虑的。主要措施是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避免再次出现投资膨胀。”
关于控制集资规模,制止乱集资,李鹏同志要求:“第一,企业向社会集资,发行债券,必须严格执行规定,中央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负责审批,地方企业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政府负责审批,只有确实具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才能发债券;第二,企业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国库券利率;第三,在国库券没有售完之前,企业债券不得发行;第四,对各省、区、市下达企业债券的控制指标,不得突破;第五,严格禁止各银行搞'储蓄大战’,任意提高利率。”
李鹏同志强调,要把好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的闸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货币投放规模,把住计划外集资或用拆借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的口子,严禁银行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直接或变相参与投资。
1993年4月25日至8月,李鹏同志因病住院治疗,在病中仍然牵挂着治理通货膨胀的大局。6月23日,他阅读了江泽民同志主持拟定的关于改善经济状况的十六条措施并表示完全赞同。这“十六条”得到了小平同志的赞同。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这次宏观调控取得了实现经济发展“软着陆”的成果。
八、改革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理论和经验
李鹏同志强调,改革的政策措施是否得当,应当通过实践来检验,而不是看是否合乎某种模式。检验的标准主要是看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否增强综合国力,能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检验标准也不能以某个学派的理论为依据。世界上有很多经济学派,经济机制转换有很多主张。各国采取什么措施,要根据各自国家的情况来决定。
李鹏同志认为,如同经济建设有规划一样,改革也要有规划,而且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要探索改革的路子,总结经验,要有一个改革的大体设想,要避免过去改革中的随意性。
九、坚持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吸收国外一切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经验
李鹏同志指出,对外开放的主要目的是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目的是利用国外的资源和资金,弥补国内资源和建设资金的相对不足。
李鹏同志强调,要发挥我国具有大批劳动力和科技人才的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要特别重视把自主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推向国际市场。要进一步减少资源型产品的出口,中国资源相对不足,要养活十二亿人口,搞资源出口不行。增加出口要靠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这是我国的努力方向。
李鹏同志还强调,要在立足自己的基础上,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他说:“我们不能像有些国家和地区那样,原材料主要靠进口,加工后再出口。我们不能走这条路。一个吃,一个穿,特别是吃的,中国人口这么多,国际市场供应也有限,必须依靠自己为主解决。”
关于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李鹏同志提出,要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发挥各自利用外资的优势,同时要维护中央政策的统一;吸引外资不能单纯靠优惠政策,要靠我们在人才、市场、资源和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优势;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防止利用外资工作出现大的波动;要完善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要坚持互惠互利。
他说:“一方面要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要得到应有的利益。我们的得益是多方面的,比如税收、增加就业、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改善我们的管理、扭亏增盈等。无论从哪方面讲,我们应该得到的还要得到,这才算是互惠互利。”“要注意对外商的优惠要严格依法进行,不能外商要什么就给什么优惠。”
他强调,在利用外资工作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保持控股权,要考虑我国的还债能力和外汇平衡,要坚决维护三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实践
1990年初中央决定开发和开放浦东。国务院派姚依林同志去上海调研和研究具体政策。4月18日李鹏同志在上海代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宣布开发和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从1990年到1997年,李鹏同志亲自组织落实浦东开发开放的重要政策措施:1991年3月,确定全国股市只在上海、深圳试点;1992年,国务院讨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以浦东开发和开放为龙头,三峡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1993年4月在上海考察时,提出要经过十年的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乃至远东的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1994年5月考察上海,提出上海要建设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肯定上海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的“三、二、一”方针和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城改造的路子;1995年再次考察上海,明确中央对浦东的基本政策不变,对浦东实行分税制后增加的上缴部分,国家以建设基金的形式返还上海使用;1996年11月,主持讨论成立上海组合港,提出上海要成为国际航运中心,并为上海华虹微电子公司奠基;1997年4月,确定成立上海组合港和开通长江航道第一期工程。
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在实践中央重大决策时,李鹏同志是如何精心策划,锲而不舍地工作的。本书选用了三篇李鹏同志在不同时期有关浦东开发开放的文稿,读者可归集在一起阅读。
十一、农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要把加强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农村将长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要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巩固下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支持和鼓励农民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收入增长比较缓慢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农民负担。
十二、建立“米袋子”“菜篮子”省市长负责制
李鹏同志指出,经济工作仍然要抓好吃饭和建设两件大事,并且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吃饭问题也就是要关心和改善人民生活,这是各级政府必须抓好的大事。在目前我国城市大多数人民群众收入水平较低,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品支出比较高的情况下,粮油肉菜等主要食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水平。解决好“菜篮子”和粮棉油的生产供应问题事关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
1988年5月11日,他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十城市蔬菜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1990年7月9日,他在全国大城市副食品工作会议上讲话;1994年1月27日,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和粮油工作会议。
1994年3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李鹏同志明确提出,今后各省区市的粮油供应,要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负责制,由各省区市自求平衡;各大中城市的副食品供应,要实行市长负责制,列入市长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都要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人代会和全市人民报告,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核定各省区市粮食产量、调入调出量和进出口量的指标,实行指标管理责任制。
十三、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李鹏同志认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处理好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国家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企业则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强自身活力上。搞活企业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管理、依靠技术进步。
李鹏同志指出,搞好企业,要有一个好的机制,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要遵守市场规律,产品要符合市场需求。关键是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建设得好不好的关键是在思想上能否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
李鹏同志强调,发展企业集团,可以加快企业改组,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有利于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
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面向市场。他提出,必须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放手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李鹏同志认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和挑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显得更为迫切。
搞好企业,既要简政放权,又要加强监督。对企业的监督,不仅是资产的监督,还要有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他特别指出:“企业有自己的想法,希望政府什么也不管它,那不行。现在发生的那么多案件证明,有的企业领导人腐化起来比政府工作人员还厉害得多。他们手中既有权,也有钱,必须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李鹏同志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主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既要发挥厂长和经理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广大职工是改革的动力,凡关系到改革的大事必须充分和职工商量,走群众路线,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十四、改革财税体制,提高“两个比重”,努力做到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李鹏同志指出,财税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至关重要。财税改革的核心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市场发育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改进和加强宏观调控。
早在1988年,李鹏同志就提出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他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统一的政策要有经济实力作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统一就是空话。要使我们的国家统一富强,中央政府没有权威不行。但国家如果没有相当集中的经济实力作基础,就没有这个权威。因此,从长远看,必须加大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的比重。”
李鹏同志强调要树立预算观念,他说:“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树立预算观念,不能使各级预算成为橡皮筋预算。今后,谁也不能在预算定了之后,想加钱就加钱,想开支就开支。有什么问题,定预算之前都要考虑好,把它纳入预算,预算经过立法机关批准,都要按预算办事,不能在执行中再随便增加新的项目,出台新的措施。”
李鹏同志同时还要求:“各级首长不要个人批条子。要告诉大家,今后都按预算办事,有什么问题记下来,纳入预算,该办的就办。现在是腿勤的、嘴快的、手长的人占便宜,老实人吃亏。我们中央的各个部,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都不要留自己的小钱,因为你有这个小钱,人家就找你。部门首长和地方首长都要改变自己乱批条子的作风,实行严格的纪律。”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分税制改革,他在1990年8月24日的总理办公会议上说:“我同意搞分税制,搞了分税制,中央才能够适当集中财力。现在实行的这种包干制,收入增长的部分,中央拿到的很少,这样,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就会逐年下降。其结果,从当前来看,国家不能集中力量干一些大事情;从长远看,会影响上层建筑,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要为下一届政府,为下下届政府,为我国二十一世纪建立一个良好的、合理的制度。”
同时,他主张实行分税制要有一个过程,他说:“实行分税制要不要有一个过程?我主张有一个过程,因为这件事牵涉面太大,没有一个过程,会影响生产,影响经济的稳定。在这上面,平缓过渡可能比较好,只是时间稍长一些。我们三十个省、区、市,各省、区、市的情况不同,方针定下来后,允许各地想一想,有的一时不愿实行分税制的,可以暂缓执行,但向中央要多交一点,多作一些贡献嘛!但是,过一段时间,一定要把这种制度建立起来。”
十五、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李鹏同志强调,金融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通过利率等杠杆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资金流向、控制通货膨胀,国家要分地区、分季节地进行总量调控,要把好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这两道闸门,努力做到信贷收支的基本平衡。
他还指出,商业银行是企业,应该按政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即使是地方性银行,地方政府也不能干预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强迫银行贷款。地方性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须接受中央银行的调控和监管,严格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行事。
李鹏同志强调指出,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要十分慎重,要警惕和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对于世界经济波动的冲击要有防范措施。他说:“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能太快,我们有几道防线,不能轻易放弃,像金融市场的开放,人民币的完全自由兑换,都是必须十分慎重的。当然,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强大了,金融的力量更强大了,管理手段跟上了,人才培养出来了,金融对外开放还是要扩大的,人民币最终还是要完全自由兑换的。”
他还要求:“各级银行要下大力气提高自己队伍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提倡廉洁奉公。中央对地方官员要求'守土有责’,对银行也要求'守金有责’。守金并不是把钱放在保险柜里存起来,应该用,而且要用好,支持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总之,银行要加强内部纪律,作案人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各行领导对自己的队伍出的问题,也要承担责任。我们银行在全国要树立好的形象,不能说楼盖得越高,房子盖得越漂亮,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感就一定高,形象就一定好。相反,在银行界也要发扬勤俭创业、艰苦奋斗的传统。银行要以廉洁的、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出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李鹏同志十分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1992年1月14日,他指出,我国要逐步发展证券市场,无论是发国债、企业债券还是股票,都是集资的形式。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下决心办好证券市场试点。
同时,他还提醒要避免大的投机性,他说:“社会主义企业不能搞投机。股票正常转让时赚一点钱是允许的。股价在一定幅度内有涨有落是正常的,不然就失去了股票的意义。但如果搞成一个行业,有一批人专门靠炒股票,形成一个富裕的阶层,就会带来新的社会分配不公,人民群众是不能接受的。”
李鹏同志强调,必须用法律规范证券市场,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他亲自就证券法进行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制定证券法要认真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经验,汲取1997年从东南亚开始、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的教训,使证券法更加有针对性,更加切实可行。
李鹏同志指出,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市场。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机制,以防范风险。要加强证券市场的风险教育,提醒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和审批机关要各负其责,依法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及时化解人为炒作等因素导致的金融风险,重视和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推进全国人大的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
李鹏同志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提出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他指出,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法律为规范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
李鹏同志不仅重视立法工作,还十分重视法律的实施工作。他说:“法律制定后,还要求切实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对市场经济法律实施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李鹏同志强调要加强和规范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要使人大对预算的审查逐步由程序性转变为实质性。他指出:预算监督是一件大事情,预算的审查监督,不仅是全国人大的、也是各地方人大的职责,各级人大都要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工作。对于如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他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提前编制预算,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
李鹏同志还积极推动全国人大开展经济监督工作。他指出,人大要不断改进经济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水平。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就是对经济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的一项重要活动。
《李鹏论宏观经济》篇幅较大,为方便读者查阅,经李鹏同志审定,在正文后提供了分类索引,将书中的文稿按主题分为十三大类,每一类篇目按发表日期排序。读者可以按主题和发表时间查找有关文稿,再根据所附页码查到正文。书中的文稿,大部分在李鹏同志的《市场与调控·李鹏经济日记》、《电力要先行·李鹏电力日记》、《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和平发展合作·李鹏外事日记》等日记体著作中有所提及。为方便读者延伸阅读,分类索引中还标注了文稿所对应的李鹏同志日记体著作的页码。
《李鹏论宏观经济》一书的出版发行,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刻了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伟大征程,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