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日前印发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治理任务具体分解到了每一年,并将在2015年开展考核评估,通报规划实施情况。
湖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处长刘益贵对本报记者介绍,目前治理工作面临的最大难点在于资金筹集的困难,以及土壤修复和污染底泥治理技术的制约。
本报记者获悉,为了解决资金的问题,衡阳和株洲正准备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主题,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专项债券。
根据《工作方案》,在2013年将启动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底泥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并建成重金属污染监控网络,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在2014年,湖南省政府要求建立重金属污染环境健康损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而在2015年将开展“十二五”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考核评估。
根据《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需要完成的项目有856个,总投资505亿元。按照项目责任主体分为三类:一是由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包括36个民生应急项目投资87亿元、131个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投资195亿元、47个科技支撑项目投资8亿元,共290亿元;二是全部由政府投资的11个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共8亿元;三是以企业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的项目,包括444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88亿元和187个工业污染源控制项目投资119亿元,共207亿。
目前湖南省政府已经初步确定了资金筹集方案,即争取国家支持138亿元,省级投入97亿元,各市和县市区投入105亿元,企业自筹165亿元。
“在资金分担上,相比之下,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有点偏大,市县和企业承担的责任有点偏大,市县财政一般是吃饭财政,很难拿出多少钱来。”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专家如是说。
根据刘益贵提供的数据,从2010年到今年上半年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一共投入了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了49个有关点源治理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项目,约在12个亿左右;财政部和环保部支持了有关点源治理和结构调整200个项目,资金约在5个多亿。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30%,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很大,因此建议国家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至60%或60%以上,同时在中央支持和地方配套之外,建议国家能否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主题,申请发行专项债券。
“衡阳和株洲正准备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专项债券。”刘益贵透露说。
(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