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宣布20.33亿元收购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3%的股权,并接替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公司表示,借此收购机遇,公司将在宁夏着力发展煤电铝产业。
中国铝业公告称,8月11日,公司与中投信托签署转让协议,公司同意收购中投信托其所持有的宁夏发电的11.88%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6.75亿元。8月13日,公司与中银投资签署转让协议,公司同意收购中银投资所持宁夏发电的23.42%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相当于13.48亿万元人民币的等值港币。上述收购完成后,中银投资及中投信托不再持有宁夏发电的股权,宁夏发电将从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将成为宁夏发电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35.3%的股权。中国铝业表示,拟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以取得宁夏发电的控制权。
公告显示,宁夏发电是一家于2003年6月26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宁夏发电作为综合发电公司,包括传统的火力发电和新能源发电,拥有自己的产业链及后备资产/设施。目前,宁夏发电拥有两个火电厂和两个煤矿,分别是王洼一矿和王洼二矿,这两个矿山均位于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宁夏发电的自身煤矿所产的煤主要供其火电厂用于发电。宁夏发电的新能源发电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拥有自己的风力或太阳能装备制造。
中国铝业表示,宁夏发电目前是宁夏自治区政府管理的资产规模最大的企业。收购宁夏发电就本公司的结构调整、战略转型而言,是一个难得的机遇。首先,中国铝业在宁夏发展煤电铝产业,符合国家产业转移方向和宁夏地方经济发展政策,有利于自治区经济发展、增加国内生产总值、提高就业率、更好实施六盘山贫困区早日脱困。其次,宁夏是中国电价的低洼地,是中国铝业电解铝产业发展的接续地。宁夏发电所在的六盘山地区作为国家脱贫试点区域,对发展煤电铝等综合节能项目,持积极态度,投资环境相对较好。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结构调整目标,能够加快产业布局调整提高能源、资源自给率。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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