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郑焕坚实习生吴佳沈逸云昨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正式确定,广东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资格认定,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元,作为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二者适用税率分别为6%和3%。
南沙港区减税幅度将达73%
对于如何计算年销售额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将按照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根据该省市的实际情况确定。
对于此次营改增将对省内企业带来的影响,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情况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而普遍降低。以广州港南沙港区为例,由于该港系以物流辅助服务业为主,2011年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4120万元。照此基数测算,预计“营改增”后,该港只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120万元,税负将减轻3000万元,降幅将达73%。
部分企业:计划分散企业业务
记者获悉,由于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分别为6%和3%,两者相差达3%的税率,也让部分小微企业颇为“心动”。
有部分小企业主告诉记者,其在研究相关政策细则后,正在计划如何从政策中受益。一位要求匿名的文化传播公司老总就对记者表示,如果按照现有政策,他的公司将被列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对此其已计划通过注册一个新公司,将部分现有业务转移出去,以争取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就可以分开开票,降低一部分企业负担了。”
按照现有政策,公司将被列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已计划注册一个新公司,将部分现有业务转移出去,以争取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就可以分开开票,降低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