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有关美国苹果公司以韩国三星电子在日本销售的“Galaxy”系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其专利权为由索赔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810万元)一案,东京地方法院(审判长:东海林保)31日做出判决,不认为三星侵权,驳回了苹果的诉求。
两家公司在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领域的竞争十分激烈,诉讼战在全球同时展开。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做出判决。
本案共涉及NTT都科摩与KDDI(au)销售的“GalaxySII”等8款机型。诉讼的焦点是移动终端连接电脑后同步音乐数据等技术。苹果的iPhone和iPad均使用了该同步技术。
苹果方面主张,三星企图通过侵犯专利权“确保其在移动终端市场中的有利地位”。东京地方法院认为“判定数据是否一致时比较的信息有所不同,三星的技术不属于苹果开发的技术范围”。
据三星方面的律师介绍,两家公司在韩国、澳大利亚等10个国家共提起了逾50起专利诉讼。
(来源:中国家电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