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一如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征收房产税前的情况那样,近期有关房产税扩征的各类传闻沉渣泛起一日三变。先有消息称湖南、湖北两省正在制定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其后又有消息称央行建议开征房产税取代限购,但这些传闻很快被有关地方与部门予以撇清。
我们不愿妄自揣测政策风向,但时下能够断定的是,地方政府一改以往观望态度,遽然转为热切盼望房产税扩征。其间玄奥是什么呢?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的话来说就是:“由于实行限购,严重影响了土地出让金收入,各地对房产税开始积极主动起来。近期频频有地方政府上门找我们做课题,研究推广房产税的办法。”
那么开征房产税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有何目的?仅就目前所见,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有三:一是取代限购调控房价;二是开辟税源取代地方土地财政;三是完善税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过可惜,这三项诉求固然令民众心向往之,但却很令人费解它们如何与房产税挂得上钩。
先来看取代限购调控房价。开征房产税并不能促使房价显著下降,投机/投资者很容易将其持有成本向下家转嫁从而进一步推高房价。房产税不可能像限购那样釜底抽薪控制住房价,相反,现成的反例倒是比比皆是,如美国、香港等早已开征房产税的国家与地区,房地产泡沫起起落落何曾停息?
再来看开辟税源取代地方土地财政。这种想当然耳选择性地无视了一个重大事实,即,纵使在房地产调控急如骤雨的情况下,去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依然逆势攀升至3.15万亿元之巨。而这,不能不让追问,开征后的房产税率究竟要高到何种地步,才能如好事者声称的那样“革土地财政之命”?退一步说,果真高到足以替代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房产税收入,难道不只是换了一件“马甲”的土地财政?
最后再看看完善税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可否认,相比前两项“不着调”的目的,唯有这一项才真正算得上房产税题中应有之义。尽管如此,一个不容忽视的时间窗口是,至少到目前为止,相比民间财富分配不均,中国财富分配最大的失衡其实仍在于藏富于民不进反退,而开征房产税,在结构性减税未见大成的情况下,岂非进一步加剧民间资财向政府聚拢?因此,即便是这一项“靠得住”的目的,如欲达成也应首先寄望于政府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先行迈出实质性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