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新规 能否为行业打开新出路?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9-11 9:44:05  兰格钢铁
    日前,工信部正式公布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修订版。据悉,该“新规”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2010年发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同时废止。“新规”对行业究竟意味着什么?

    1、准入条件重修“黑户洗白”?

    本报记者乔仁杰

    “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不买票”,已是当下钢铁行业公开的秘密。而日前公布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修订版更是相当于给这种现象开了一个政策“天窗”。

    据记者了解,此次修订版与2010年版相比,在钢厂申报准入的要求方面,有一处重要变化。去掉了“要求相应钢厂在给工业主管部门的送审材料中附有关土地、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证明文件”的表述。

    “这意味着此前没有经过审批就上马的钢铁项目,如果能符合最新修订'准入条件’中的规模、工艺、节能环保等各项门槛标准,就可以相安无事。”业内人士分析称。

    业内也普遍认为,如此规定可能会造成今后更多企业不经过审批直接上项目。很多“黑户产能”也很有可能借此机会一举“洗白”。

    唐山地区的一位民营钢厂老板对记者表示,这对于违规产能的厂家来说,应该是莫大的利好。因为这样一来,民营钢厂不用再担心政策风险,更不用通过“抱大腿”的方式来维持生存。

    唐钢不锈钢公司的一位中层领导王总对记者表示,此次对企业总体规模的要求,较之此前主要集中在高炉、转炉等方面的限定,对数量上已经上规模、产品质量已经上档次的企业来说是好事,这也更有助于让更多的企业做大做强。

    但是,纵观最新版本的行业规范标准,相关部门对环保和减排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仍是很多民营钢厂达不到的。虽然规模上的要求与之前保持一致,但粗钢产能100万吨以下的企业仍不在少数。国内不少钢企仍将面临达不到规范的风险。

    对此,也有人表达了自己的忧虑:“民营钢厂为了达到要求,不想继续扩大规模,只能增加产能,这是否会带来更严重的产能过剩?”

    “从目前的行情来看,资金方面的问题已给中小民营钢厂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出现这种现象的概率不大。但行情一旦好转,监管再跟不上,这个真的很难说。”唐钢不锈钢公司的王总表示。

    2、“联而不合”式重组走向解体?

    本报记者乔仁杰

    河北一些民营钢厂因为担忧自己的项目没有“准生证”而被查,纷纷走上联合重组的道路,企图通过联合重组获得一线生机。

    据记者了解,2008年年底的时候,唐山就开始着手组建长城钢铁集团和唐山渤海钢铁集团。然而,光等工信部的审批,就足足等了3年。九江线材、燕山钢铁、荣信钢铁、鑫达钢铁、唐山松汀5家原属长城钢铁集团的成员,经受不住审批难关的煎熬,纷纷投靠了河北钢铁集团。“尽管今年年初的时候,工信部批准了渤海钢铁集团的重组方案,但要完成重组,还需要发改委的核准,没准还得等3年。”接受记者采访的九江线材销售经理刘远(化名)表示。

    而据他透露,九江线材尽管加入了河北钢铁集团,但一直处于“整而不合”的情境。“公司在销售方面至今仍是独立销售策略。此外,在管理和技术等相关资源方面,他们也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

    谈到新近发布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修订版,刘远表示:“当初民营钢厂担心被查封,迫不得已的选择'抱大腿’。”而新规定的出台,或许会使一部分规模达到要求的企业产生动摇,重新萌生自立门户的想法。“这种原本就'联而不合’基础不牢的部分重组,可能会走向分崩离析。”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种象征性的重组,本来就不是很靠谱。当初大家进行联合重组,本来就是各有所图的,既然没有共同利益了,那就分道扬镳。这是商场法则,无可厚非的。

    唐山邦运物流业务经理蔡嗣广则表达了不同看法,在唐山,小钢厂不计其数,企业规模、产品、环保等方面都达不到要求,他们仍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在政策的压力下,摆在他们面前最好的道路便是,找个'大户’,'委身下嫁’。所以联合重组不会渐行渐远,反而会风头更劲。”

    3、产能“大赦”只是数字游戏?

    本报记者李协商

    日前,工信部出台新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与此前版本相比,新版规范条件在工艺装备和项目审核方面的门槛有所降低,同时强化了节能环保方面的要求。另外新规取消了项目核准或备案等的送审要求。此前不论是否通过项目审批,现在均可向工信部提出申报。这也意味着一批符合新规的“黑户产能”将有望洗白。

    在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工信部的这纸“特赦令”在行业引起轩然大波。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此时的欢呼与愤懑都是停留在舆论层面,钢厂对此政策哑然失声,资本市场也未因此掀起涟漪。因此,无论是政策出台的时间点、指向性和可操作性都值得商榷。

    目前钢铁的产能已经超过9亿吨,能够有完善批文的产能估计也就半数左右。在未批先建的钢铁“黑户”中,大部分来自中小钢铁企业,从所有制来说,基本以民营企业为主。在过去,这部分灰色产能一直都受到政策的歧视和打压,从积极的角度理解,现在工信部的“大赦天下”起码从政策层面,让这部分产能有可能实现名正言顺。“大宅门”为这些“私生子”推开一条门缝。

    中国许多民营企业历来都背负着“原罪论”的“纸枷锁”。在钢铁行业,这层“纸枷锁”可以引伸成为落后产能的蒙昧生长,但是在强调主观原因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客观的历史原因。“我们是否应该反躬自问,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在他们幼年时候,我们是否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学前教育,应该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当我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味对这些黑户产能审判的时候,已经忘记了这些产能对中国经济的巨大建设作用。曾几何时,中国钢铁产能紧缺的年代,黑户产能是中国钢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出现产能过剩的时候,黑户产能又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种双重的审判标准非但不能服人,反而非常吓人。此时这纸新版规范条件起码从感情层面对这些黑户产能是一种安慰。

    有舆论认为,工信部为这些黑户产能网开一面之后,将成为一种放纵。这种“先斩后奏”一旦成行之后,未来钢铁产能会更加肆无忌惮地扩张,这更是一种形而上学、杞人忧天、庸人自扰的谬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无论是民营钢厂还是国有钢厂都已经被“化学阉割”,丧失了产能扩张的冲动。民营钢厂没有这个势力,国有钢厂没有心情。

    非但不会出现产能的报复扩张,相反会给民营钢厂和国有钢厂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我国钢铁行业并不是一个纯粹市场配置资源的自由流通区,它是一个行政与市场共同参与配置资源的市场。当所有产能共同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时,中国钢铁业将进入群雄逐鹿时代。

    但是,这恐怕仅是一种愿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钢铁行业过去也曾出台“特赦”政策,但是要么沦为形式,要么中途夭折。事实上,本次政策的可操作性也并不强,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相反,“先驱”有可能沦为“先烈”,这里有前车之鉴。在两年前的“特赦时期”,完成规模扩张后的潍坊特钢意识到需要获得国家正式批复,董事长武际宝主动派人到国家环保部申请环境批复。结果“引火烧身”,原先未在国家环保部视野中的潍坊特钢被公开点名叫停。

    乱世之下,民营钢厂立足本分,挣个名分,够了。

    4、六大规范能否立竿见影?

    特约记者黄烨

    中国钢铁行业有了新版本的行业规范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这6个方面对行业进行规范。

    《规范条件》首先就强调,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且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在业内人士看来,纵观最新版本的行业规范标准,相关部门对环保和减排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这符合国家对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同时,也与《钢铁“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琳表示。

    横向比较上个版本,即2010年的行业规范,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63千克比之前降低了0.17千克;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1立方米,比之前下降了0.9立方米;不过,2012年版中的钢铁企业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19千克,超了2010年版本0.19千克。

    除了环保标准,与2010年版另一个不同点是工艺装备的要求相对简化。工信部文件显示:“满足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转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就可达到标准,而取消了2005年7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等”要求。

    在生产规模方面,与前几年的版本相似,标准仍为:“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2009年的一项数据显示,当时中国有1000多家钢企,100万吨以下的钢企约占2/3。虽然近几年一直在进行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整合工作,但按这个标准,国内不少钢企仍将面临达不到规范的风险。

    不过,业内分析师张琳表示,行业规范能否最终实施到位依旧让人担忧。“政策只是导向,实施仍具难度。即使产能达不到100万吨的小钢企,也会带来不菲的税收和就业机会。这同时意味着,其背后还是会有很强的支撑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小细节也显示,对于不符合规定规范条件的企业,新版本的说法是“不给予政策支持”,这代替先前的“不予核准或备案新的项目、不予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不予新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规范行业,不单单要政策指导,更重要的还是动用市场的力量,最终对达不到标准的小钢企进行兼并或完全淘汰出市场。”张琳表示。(现代物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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