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十二五规划: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9-18 8:14:29  兰格钢铁
    9月17日,“一行三会”同时公布《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此前一天,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国际金融论坛2012学术报告会”表示“中国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化改革路径”。

    “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中国也需要建立适应大国的金融政策框架。”17日,规划专家论证小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如是点评。

    在他看来,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金融发展的一系列目标,清晰的数量目标有两个,一是金融服务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左右,这是将金融业作为一个产业来评估的指标;另一个指标则是十二五末期,直接融资比重要占到社会融资总额的15%,这是社会融资结构调整的一个指标。

    从国内看,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人口红利”开始减少甚至消失,人口老龄化将逐步显现,金融发展的经济基础出现新变化,借用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向松祚的话说,经济增速的持续放缓,进一步证明“经济增长依靠投资增长,投资增长依靠信贷增长,信贷增长依靠货币扩张”的传统增长方式业已陷入瓶颈。

    向松祚将此视为中国金融改革七项当务之急之首,这一点与中国金融高层的思路不谋而合。

    潘功胜在国际金融论坛上指出,过去10年,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改革效果也受到一些外部因素的制约。“在政府目标的引导下,政府通过金融体系为经济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低成本资金,从而通过大规模投资推动经济增长,但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及宏观管理手段存在着诸多问题。”

    两大数量目标

    《规划》确定的六大主要目标中,第一大目标便是产业评估目标——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

    “5%是一个非常客观的目标,目前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个别地区金融业增加值与GDP之比能突破10%以外,中西部不少地区仍低于5%。”一位资深银行家告诉记者,目前全国这一水平大概在4%-4.5%之间。

    以山东青岛为例,截至2011年底,该市金融业增加值与全市GDP之比为4.8%,比十一五末高出0.6个百分点。

    这与中国庞大的银行业资产形成不小对比,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占GDP之比高达239%,信贷余额占比则高达123%,M2占比高达181%。

    “货币和信贷扩张刺激经济增长的边际效果持续下降,信贷资金运用效率持续下降。”向松祚撰文称,这表明社会融资体系和金融体系已经严重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不适应发展方式转型的内在需要。

    除了产业指标,“十二五规划”还提出一个社会融资结构指标,即金融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到'十二五’期末,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

    央行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十年,社会融资规模由2002年的2万亿扩大到2011年的12.83万亿,但金融脱媒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币贷款占比由2002年的91.9%降至2011年的58.2%,大降33.7个百分点;与此相反,其他融资方式快速上升,2011年,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方式融资为5.36万亿元,是2002年的32.7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达41.8%。

    “改变社会融资体系过度依赖银行信贷,降低间接融资比重,分散经济体系系统性风险,迫切需要深化金融改革。”向松祚认为,社会融资体系过度依赖银行体系,同时也意味着银行业过多承担了经济的系统性风险。

    “金融要素市场的进一步改革才能推动这两大目标成功实现。”上述资深银行家说。

    巴曙松认为,金融业发展受到实体经济发展的显著影响,金融“十二五”规划强调实体经济正在出现的变化可能对金融改革发展的影响,如要素成本上升、人口老龄化以及金融需要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对中小企业和农业的金融服务薄弱。

    这些实体经济方面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到金融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和商业模式等。

    不过,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看来,尽管《规划》给出了上述两大指标,但却未能清晰给出备受关注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

    近日,中国社科院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杨涛在谈及金融改革时指出,对于银行占绝对主导的中国金融业来看,片面追求“做大做强”或“抓大放小”,危害是深远的。“在此理念的浸染下,各类金融机构也以资产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以寻求全国乃至全球布局为终极目标。”

    这一弊病直指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模式之痛,也与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大而不能倒”密切相关,此番《规划》的一大亮点,便是对于此前十年进展并不大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目标——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即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存款保险立法进程,择机出台《存款保险条例》,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银行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为了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不仅大的不能倒,中小银行也不能轻易倒。”一位官方学者向本报记者分析,尽管如此,中国银行业仍亟待改变信贷投放长期缺乏有效约束、易受行政力量影响的问题,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早在2008年11月份,央行研究局官员就曾透露,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方案相关部门已基本达成一致,并正式上报国务院,不过,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这一设想随之中断。

    央行行长周小川是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倡导者和呼吁者,年初曾撰文称,“当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要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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