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辽宁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发布最新消息,沈阳市第一个新建公租房项目,地铁丽水新城一期4562套公租房装修和园区配套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从10月份开始至年底前,将陆续分配入住。
本次新建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8年以来毕业生)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在收入方面,申请门槛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单身28周岁以上,月收入低于2500元。自7月25日沈阳启动租赁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以来,各类报名家庭共2万多户。据了解,申请者可自愿选择租赁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或租赁新建公租房,但二者只能任选其一。
为了确保首批新建公租房配租公平、公正,防止“有钱人”骗住公租房,申请家庭要经过严格审查,要过两道“公示关”,当社区将相关材料和受理意见上报街道后,街道办事处要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要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此外,还要经过多轮次的核查,最终,申请人才能进入“轮候库”,进行摇号配租。目前,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正在筹备摇号准备工作。届时,将邀请纪委、建委、房产、民政、公证等部门及申请家庭代表到现场监督。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沈阳市将依据管理办法制定分配实施细则。公租房制度规定,公租房租期一般为3年。保障对象一旦收入或住房面积超出规定要求,将退出保障体系。沈阳市将对公租房分配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承租人如果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超过政府规定条件的,需要退出公租房;租住公租房期间,若当事人家庭的收入超过保障“门槛”,也不能再继续租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