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甘肃将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通行。这是记者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日通过并公布了《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条例规定,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农村公路。因工程建设重载车辆确需反复通过特定农村公路路段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公路修复协议,并交纳相应数额的公路修复保证金,按不低于原有公路技术标准及时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条例中所指“农村公路”,即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的桥梁、隧道和渡口。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甘肃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已超过10万公里。随着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和力度的加大,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缺乏法律规范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该条例的出台,将使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对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规范有法律依据可循。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