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四起,在广东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下称试点纳税人),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据初步统计,这部分试点纳税人约有20.1万户(含深圳市),预计总体减负额度达96亿~150亿元。其中,因试点原因导致税负增加的试点纳税人,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时将获得补贴,目前省级10亿元补贴资金已经到位。昨日上午,广东省财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述消息。20万试点纳税人减负150亿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是两个税种的简单转换。”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曾志权表示,全省地税部门清查并向国税部门移交的试点纳税人有20.1万户(含深圳),而经测算,这些试点纳税人税负将总体下降,总体减负约96亿~150亿元(其中深圳约30亿~50亿元)。
曾志权指出,从上海市试点情况看,不排除个别试点纳税人税负暂时会有所增加。因为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针对政策对象总体税负而言的,并不代表所有企业税负都会下降,同时因为试点是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更宽方面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还未打通,存在抵扣不充分的问题。
而对因试点导致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将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其中省财政安排10亿元,各市也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广州市已明确安排5亿元),对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给予补贴。目前省级10亿元已安排到位,资金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审定,即将实施。
有4.2万户应试点企业未确认
国税部门对移交的试点纳税人进行了逐户复核,目前绝大部分已经确认是否纳入试点,曾志权表示,但仍有部分地税部门移交的纳税人联系不上,国地税部门正在抓紧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也希望有关纳税人抓紧主动联系,配合做好确认工作。数据显示,全省应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有13.8万户(除深圳外),截至10月27日,只有9.6万户确认纳入试点范围,还有4.2万户应纳入范围企业未得到确认。
“目前还有部分的应纳入企业没有纳入,”广东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朱江涛介绍,一是纳税人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以前属于试点范围的,现在就不属于了;二是部分纳税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又没有及时更新,导致难以取得联系;三是部分纳税人经营项目难以准确划分,界定不够清晰。“当然,也不排除部分纳税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把握不到位,存在观望等待的现象。”
对于这类企业将如何推动尽快确认呢?朱江涛表示,对省地税局移交的纳入名单,目前仍暂未确认的,要进行联系和核查;对确定是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的,要实事求是的不纳入;对难以确定界限的,要国税总局予以准确清晰界定,属于纳入范围内的要求纳税人进行申报,不属于纳入范围内的则按照原来规定纳税,“总之,要尽量确保应试点纳税人全部都纳入到试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