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商务部发出2012年第73号公告: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舟山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益岛燃气有限公司、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庆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州石油有限公司、上海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近年来,商务部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公布相关的成品油批发及经营资质的名单,而申请该资质的企业须具备1万吨及以上成品油库存能力。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这7家企业中,既有国有企业,又有民营企业。比如,广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的“孙子公司”,上海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则是上海国资委下属的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舟山金泰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则是由民营的浙江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一起成立的民营企业。
“总体趋势是好的,至少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忘记民营企业。”能源专家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通过参与成品油的批发与经营,将给这7家企业带来不错的盈利。”
事实上,据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所作的承诺,相关部门早在2004年就开始让民营企业参与到成品油的进出口及批发经营之中。200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曾核准了包括大连实德在内15家企业的成品油进口牌照。
2006年12月11日,商务部又发布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和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官方媒体当时称,“此举将打破中国石油市场由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商、跨国石油商和民营石油商三足鼎立的格局。”
不过,在林伯强看来,就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进入批发及经营领域的民营企业越来越多,但总体上仍难打破“两桶油”对中国成品油批发及经营的垄断。“他们仍占大多数,而民营企业的生存压力仍大。”林伯强建议,希望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能参与到成品油的批发和经营中。
据财新网此前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27日,国内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共204家。其中,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五大国有油企控制的有56家,占27.5%;属于其他国企或民营油气企业的有138家,占67.6%;另有合资企业10家,占4.9%。
(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