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获国务院批准调整百项行政审批事项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11-5 8:47:00  兰格钢铁
    11月4日,从广东省编办获悉:《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日前正式印发,国务院正式批准广东省对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

    这100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在广东省区域内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另有34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意下放管理层级。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取消或向社会转移一部分对经营活动、设立相关企业的审批和机构、人员资质资格核准、认定及证书核发事项。同时广东明确将软件产品登记、资产评估机构年检、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等32项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以减少政府管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主体的协同治理作用,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而下放至广东省级或省级以下34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原材料、机械制造等投资项目核准,区域性、地方性企业设立、经营活动立项审批等。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广东获国务院批准调整百项行政审批事项
  • 11月2日广东清远废铜报价
  • 11月2日广东清远废铝报价
  • 广东部署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 营改增试点第四批扩至广东福建
  • 11月1日广东清远废铜报价
  • 11月1日广东清远废铝报价
  • 11月1日广东南储华南地区有色金属报价
  • 10月31日广东清远废铜报价
  • 10月31日广东清远废铝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