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挂运输是先进的运输方式。近年来,山东省把推动甩挂运输作为交通运输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政府推动、企业运作,试点先行、创新发展的原则,在培育骨干企业、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完善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部全国甩挂运输试点。首批7家试点企业牵引车已发展到1722辆,配套挂车2773辆,完成投资2.83亿元,获得国家财政补贴2490万元,甩挂业务初具规模。二是认真开展省级甩挂运输试点。2008年确定8家运输企业作为省级试点单位,从站场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每家企业补助200万元。今年,又确定了16个项目,20家企业作为省级甩挂运输试点,其中有3个项目,3家企业已经通过了第二批部级甩挂运输试点单位筛选。三是认真开展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山东省是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的唯一试点省份。自2010年底以来,已开通威海港、青岛港、日照港、龙眼港和石岛港5条通道,中韩挂车每天均可通过陆海联运通道实现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门到门运输。四是积极推进甩挂运输联盟建设。依托环渤海湾地缘和广大腹地优势,鼓励运输企业加强异地联合,组成环渤海湾甩挂运输联盟,构建了七省(区、市)环渤海湾甩挂运输区域性运营网络,为甩挂运输提供强有力的运营载体。推进山东省甩挂运输联盟建设,各市甩挂运输系统之间协调配合,统一资质标准,统一技术标准,打破地方壁垒,提升甩挂运输综合竞争力。甩挂运输的发展,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经营成本明显降低,全省甩挂运输共节省牵引车购置费用3.15亿元,平均单位运输成本下降10%-20%;运输效率显著提高,公路与铁路之间换装业务,牵引车单运次平均换装等待时间由25小时降低至0.8小时,物流公司运输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了35%;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甩挂运输大大降低了车辆空载率,成为交通节能减排的重要突破口。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