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有使用安全期而售品未见安全期规定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11-23 10:21:36  兰格钢铁
    不仅食品有保质期,家电产品也一样。《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目前已正式实施。《通则》规定,家电生产厂家要对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不过记者日前在走访卖场时却发现,几乎所有在售家电都未见安全期限。业内专家指出,《通则》的发布对行业能够起到规范作用,对整个行业是有利的,不过当前主要难题就在于如何真正落地。

    在售家电

    均未见安全期限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通则》规定,要求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标识内容中要涵盖安全使用年限。且在安全使用年限内,电器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是指从消费者购买日期开始计算。

    不过,记者日前走访朝阳区数家家电卖场时发现,几乎所有在售的冰箱、空调都未见到“安全使用期限”。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品牌的产品甚至连生产日期都标识在偏僻的位置。“我很少关注所买家电的生产日期,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它们。”正在购买家电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家电销售的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很多企业是怕生产日期太直观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从而影响产品销售。毕竟家电企业的库存率一直居高不下。

    生产企业

    对新规反应消极

    有调研数据显示,我国有高达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电还存在使用年限,超三成消费者家中还存在“超龄”家电使用现象。对于这些超龄家电来说,其实是存在很大的潜在危害的,不仅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同时也是家中的“电老虎”。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则》的出台将有利于市场规范,对消费者来说也将是购买家电时的一个参考依据,但是当前落地很难,需要一段时间来完善和磨合。

    家电分析师梁振鹏也认为,尽管《通则》已经出台,但是工商、质检部门往往没有按照其规定清查,而企业的自觉性较差,从而导致当下这种“落地难”的局面。中投顾问家电行业研究员任敏琪分析称,“落地难”与政府对家电行业的监管不严是分不开的。此外,还与使用期限标识影响产品销售有关,这容易导致生产企业的消极抵制。

    《通则》相关细节

    尚需完善

    消费者往往知道过期的食品不能食用,却忽略“过期家电”也是一样的道理。目前,我国有大量超龄家电,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此种现状亟待改善。像电视机超过安全使用寿命,电视的辐射也会增大,容易引起显像管爆炸。过于老旧的冰箱,制冷剂容易泄漏,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超龄洗衣机会经常出现渗水等小毛病,严重时还会漏电。

    任敏琪认为,《通则》的发布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想管理超龄家电。但《通则》目前的实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首先应该加强相关政府部门对家电使用期限标识的监管,这样可以引起家电企业的重视。此外,进一步完善《通则》相关细节,使《通则》具有更好的可执行性。

    在梁振鹏看来,解决“落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政府相关部门出发。政府部门应该出台强制性措施,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这样一来,将使得整个家电市场更加透明、规范。

    (:北京商报)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家电有使用安全期而售品未见安全期规定
  • 河南新飞家电有限公司空调二期3号厂房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