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顺序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再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然后放开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其中,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顺序为: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1999年9月,我国基本实现了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200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上限管制,对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放开了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下限管制,对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基本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市场在人民币利率的形成和变动中更多地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