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证将成为征地补偿依据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2-11-28 8:37:44  兰格钢铁
     南都讯旨在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对这一项工作的检查验收办法,以保证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

    2010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相关部署计划,2012年要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这项工作已经进入收官前的冲刺阶段。其中,天津、海南、安徽、广西等地发证率达到95%以上,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按照计划,本届政府任期内还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管理办法,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将是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前提工作,是征地补偿的依据。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此前指出,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将实行四级逐级检查验收,即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省级检查和国家级抽查,每个县检查80~150宗地。县级自查、地市级验收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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