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在即,二次改革已成共识,城镇化作为“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屡屡见诸报端。
12月3日,中共中央党校旗下的《学习时报》连发两文,求解“城镇化过程中的难题”,谋求“释放改革的红利 ”。
在题为《释放改革的红利》的署名文章中,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释放城镇化的内需潜力,重在解开城乡“二元方程”,“这涉及多方面的体制问题,需要统筹解决。例如:能不能在未来5年左右初步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并由此为流动人口管理寻求新路。此外,还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人口政策的调整、行政区域调整、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农村社区体制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可以说,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转型与改革进程,以城镇化为主要载体扩大内需,充分释放城镇化的需求潜力,是我国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立足点和战略重点。”迟福林说。
同样是12月3日,《人民日报》以《城市为谁而建?》为题刊发4000字长文,列数造城运动的种种弊端与隐患,探讨新型城镇化的方向。文章援引专家观点称,“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推进城镇化必须实行大中小城市并举,重视发展小城镇。”
以下,早报略作删节,转发《城市为谁而建?》一文,以飨有心者。
造城运动的代价
近期,关于造“大城”的新闻频见报端。
一个年财政收入仅4亿元的县,欲打造成“东方迪拜”;
一座年财政收入仅50亿元的城市,要投资千亿元造“古城”;另一座城市则正在“重回明朝”;
西部一座缺水城市竟爆出要挖26个人工湖,最大的达10平方公里左右;
北部一座新造的“大城”,大街上空空荡荡,耗资数亿元的大型体育设施闲置,花费数十亿元建设的人造景点被拆除……
时下,在“拉大城市框架,建设××新城”、“x年大变样”、“形成一座新城,带动一个产业”、“建设国际性大城市”等口号下,从小县城到省会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到沿海发达地区,一些地方造“大城”的冲动正加速上演。
而这些正在建设的“大城”,不少是大马路、大建筑、大立交、大草坪,以大为美,以洋为美,千城一面的景象已隐约可见。有湖的城市,岸边布满了地产项目,有的地方甚至不断填湖造地搞地产,没湖的地方就挖个人工湖;刚建好没几年的高楼、大型体育设施,就因过时而被推倒;有些地方,逢山开山、逢水填塘、逢海填海,蚕食河道、湿地,变更规划,更有甚者,竟把滞洪区也“变更”成房地产开发的热土。
“当前,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土地的城镇化已明显快于人口的城镇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叶剑平教授说,现阶段的城市扩张多采用低密度、分散化“面状扩张”的方式。
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30%。(编注: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援引的数据,1980年的时候,中国城市建成区的总规模大约5000平方公里,到2010年规模已经扩大到46000平方公里,扩大了 8.2倍。但是城镇人口按照现有的统计口径,1980年是1.9亿多人,2010年是6.7亿人,城市人口大约只增加了2.5倍。)
“行政等级高的城市,其建设用地扩张更快。”叶剑平说,2000年至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的建成区面积增长95.8%,而同期县级以下城镇建成区面积仅增长了50.9%。一些省会城市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才百分之十几,但他们拿到的用地指标达到了全省的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0%。“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推进城镇化必须实行大中小城市并举,重视发展小城镇。”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时,不顾自身财力,不顾土地、水等资源的承载力,已经造成很多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守英说,中国 665个城市中,有将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大约有200个城市严重缺水;由于缺乏产业支撑,一些地方出现“睡城”现象,每天早晚高峰,有数十万人在同一时间往返十几、几十公里上下班。(编注:中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东部沿海一些省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一般只有40%,工业用水的重复使用率不足50%。)
“更有甚者,一些城市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大搞扩城、造城运动,粗放式占用大量土地,其危害比单宗违法用地事件更为恶劣。”刘守英说,一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大城市是以牺牲农民利益和靠行政手段突击造成的,甚至不惜以牺牲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增大社会不平等程度为代价。
一些城市过度追求城市规模和发展速度,加剧了环境问题。叶剑平介绍,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90%以上城市水域严重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在50%的垃圾处理率中只有10%达到无害化处理,大多数垃圾只能简易填埋,使一些城市陷于垃圾包围之中。
低成本城镇化隐患
建一座新城并非易事,少则几十亿元,多则几百上千亿元,钱从哪里来?
“土地出让收入,以及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刘守英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越来越高,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的比重已从2001年的9.1%提高到2009年的30.8%,以土地为抵押获取的贷款债务规模更是大幅增长。
走“土地依赖路径”的城镇化之路充满风险。这种建设城市的方式要继续下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房屋价格持续上涨;其二,不断扩大用地规模,并能低价征收土地,从银行持续获得融资。当前,一些大城市的高房价已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而再过几年,中国城市房屋整体上能达到供需平衡,土地很难像现在这样能稳定地给城市建设提供资金;而大量低成本征地拆迁,造成了不少社会矛盾,很多农民既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又回归不到原来的农村。
客观地说,长期以来,中国走的是一条低成本城镇化道路,这种模式存在不可持续的因素,城镇发展是建立在低成本获得城镇建设用地、廉价使用劳动力、环境承载严重超负荷的基础之上的,但是,近年来房价地价、资源品价格以及劳动力价格持续较快上涨,今后城镇化的成本将明显提高。
建一座大楼,往往就会失去一块良田,而不少地方征来的土地利用粗放,造成很多浪费,中国没这个本钱。据了解,中国平原面积不到国土面积的12%,人均平原面积只相当于美国的3.7%。但是,中国土地粗放利用现象严重,许多市、县尚未完成城市化和工业化,但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0%。若按现在的人均建设用地计算,未来需要约数亿亩土地完成城镇化。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中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在粗放用地的同时,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却比较缺乏。城市低密度盛行导致了更多、更长距离的交通通勤和对小汽车的过分依赖,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一些地方热衷于造‘大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可以通过投资来带动GDP的增长。”叶剑平说,城市建设刺激了水泥、钢铁等行业的繁荣,也导致了这些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为了追求城镇化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出现了不计成本、只求速度的倾向,在个别大城市房地产投资已占固定资产投资一半以上。过多过快的建设,挤占了大量社会资源,推高了土地、资金等要素价格、挤压了(服务业、商业)企业发展的空间,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背道而驰。(编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11月底在公开场合说,从国土部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土地出让价格来看,平均每平方米的商业和经营性服务业的用地价格是5700多元,住宅用地是4500多元,工业用地是659元。从现在来看,供地总量中,按年度平均大约40%左右的土地是出让给工业企业用的,工业中用地的浪费现象是非常严重的。陈锡文同时提出,制度上的改革方面一定要鼓励中小型、微型的民营经济,这才能跟推进城镇化的要求和目标相一致,否则就很难解决就业问题。不能就业,就会出现逆城镇化的现象。)
新型城镇化方向
未来10年至20年中国城镇化仍然处于快速发展期,城镇化带来的需求是最大潜力所在。
从根本上讲,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转变,蕴含着深刻的利益结构调整。
“在城镇化率已超过50%的今天,作为经济增长机器的城镇化模式必须要改了。”中国人民大学叶裕民教授说,长期以来,城镇化被一些地方片面当作经济增长的引擎,而城镇化过程的本质是要使农民、市民富裕起来。有的地方,只有城市还没有“化”,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由于统计口径方面的原因,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便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实际上,绝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仍未能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编注: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援引的数据,2000年城市总人口4.6亿,到了去年达到了6.9亿,增加了50%以上。但是通过有关部门了解到的,已经进入城镇但没有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数量到去年年底基本估计大约也是2.3亿人。)
“我们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叶裕民说,当前在中国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应当消除一切针对进城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让农民能够凭借土地权利参与并分享城镇化的利益;大幅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如果说多造点房子、多修点路、多建几座摩天大楼就算城镇化,那么对城镇化的理解太肤浅了。必须逐步改变传统的增长导向型城镇化模式,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不单纯追求城镇化的速度,更关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规划不当是城市病产生的重要原因。”叶剑平说,一是,考虑硬件建设多,考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少,注重单个项目产生的短期经济效益,轻民生规划,造成商业项目林立,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缺乏;二是,重地面建筑设施布局,轻地下基础设施规划,以至于一下大暴雨,就会发生“到城市里看海”的现象;三是,合理规划的过程,就是一个公共选择的过程,从目的到手段,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出社会公众的意愿,但在有的地方,规划就是为长官意志服务,换一任领导改一次规划;四是,规划要有民本意识,新开发项目上马时,必须确保足够容量的道路、给水、排水和学校等设施,以此作为取得开工许可的条件。遗憾的是,不少大型小区建成了,却缺少菜市场、幼儿园和学校等。
“从世界上来看,失败的城市化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盲目扩大城市规划,在城市边缘形成对比鲜明的贫富差别,经济发展失衡,社会生活失序。”叶剑平说,“更为重要的是,城镇化应建立在坚实的产业基础之上,不能搞‘空城计’。”
“要彻底扭转重物不重人的情况,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在当前稳增长的大背景下,要警惕片面追求基础设施建设、做大GDP,占用有限的生产要素,延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叶剑平说,“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通过构建公平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给所有人提供公平的公共服务和发展的机会,让居民最大限度地、低成本地参与到经济发展过程之中,并分享其成果,让城镇化与经济发展脉搏相呼应,与人民生活改善相联系。” (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