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国务院今年3月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历经8个月,备受瞩目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在12条“实施细则”中,最引人争议的莫过于“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这是否“纵容”了资本外流?
堵不如疏可使灰色行为阳光化
开放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将为温州民间资本提供一个出路,为个人境外投资找到合法的出口通道,且其意义远不止于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的探索,需要坚定、有序地加快推动。
温州是民间经济非常活跃的地区,但近年来陷入困局中。温州经济要走出困局,实体经济非要振兴不可。而实体经济欲勃兴,金融领域又非要改革不可。金融综改实验区的建立,部分目标也在于此。开放个人境外直投,则是金融综改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温州希望的是,为个人境外投资找到通道时,也搭建起整个相关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同时,还借助民间资本在更广泛领域内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促进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温州经济的突围,需要在更大的视野中来考量。
据温州市金融办估计,温州民间资本总量超过6000亿元。过去,个人通过非规范渠道获取外汇在境外进行投资的行为其实也一直存在。显然,在某种意义上,堵不如疏。如果个人境外直投有了合法通道,则可使灰色乃至非法的行为得以阳光化。
期许个人境外直投“开闸”,其意义当然不止于温州一地。此前,上海、天津也曾递交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在本质上,开放个人境外直投,意味着个人在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理得到进一步放松,是中国资本项目放开的重要一步,能够为中国开放资本账户积累经验。倘若上海获得试点地位,则对于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带来政策层面的推动。
如此,坚定、有序地推动个人境外直投的探索,便有了更深层的意义。当然,探索性的改革往往在有所收获的同时,也会衍生出新的挑战。
温州此次的实施方案,强调要处理好金融改革试点与风险监管的相互促进关系,强调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监管体系,思路是明确的。(一财)
资本向外转移将“更合法更便捷”
温州方案低估了目前中国金融状况的复杂性,一旦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放开,意味着中国外汇资本管制将会松动,而拉美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都直接和资本跨境流动密切相关。这是监管者最为担心的。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年满18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提供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就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报名。经温州市商务局审查后,由国家外管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资。
然而,不少温州当地企业家认为,温州试点新政可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在实际情况下,往往这些资金都无法说明来源的正当性,纳入外汇监管反而会使自身陷入被动。
据温州市金融办估计,温州民间资本总量超过6000亿元,且每年以14%速度增加。而实际情况可能更高,或已达到8000亿元甚至上万亿元。这些资金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非规范流出海外。
由于海外经济萎靡,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新加坡等热门移民国家都加强了鼓励投资移民的政策。“现在资本外逃做法五花八门,对计划移民的人来说,掌握向境外转移资产方式是一堂必修课。”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某处负责人表示,“如果试点获批,即便存在审核制度,资本向外转移将更合法更便捷。”
温州规定,试点期间,一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300万美元,多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美元,一个人年度总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如果一个人把投资做成亏损向国外转移资产便变得更加合情合理了,数额也将更大。
绿野资本集团大中华区董事会主席郑晓军说,“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转移资产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比如可以在离岸地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