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年财政收入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某东部省份财政厅官员对记者表示。据了解,2013年的财政预算计划目前已陆续上报,而对于明年的财政收入状况,上述人士给出的判断是“前增后稳”。
实际上,近期财政数据显示,财政收入已呈现逐步好转趋势。财政部表示,在经济企稳回升带动下,10月财政收入在连月增速回落后首次实现回升,尤其是消费税和企业税增速较9月大幅上升,反映近期内需恢复增长和企业盈利转好迹象愈加明显。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成为带动财政收入回暖的主力军,房地产相关税收则进一步发挥了主要作用。数据显示,前10月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同比降幅较9月收窄1.4个百分点,52个大中型城市商品房销量在连续两月回落后近期又有上涨迹象。分析师表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对税收增加带来一定促进作用。
事实上,地方财税收入正被寄予未来拉动财政收入增长动力源(5.03,0.02,0.40%)的厚望。但专家表示,目前制约地方财政发展仍有许多因素,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地方税体系尚待起步,财政分配体制不完善,以及许多地区目前财政收入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强的大规模企业较少。
其中,在地方税方面,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此前撰文强调,未来将大力构建地方税体系,并首次给出了相关思路,包括将把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等。
在具体操作方面,谢旭人表示,未来将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中央主要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而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可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各地发展情况不一样,产业结构不一样,税源结构也应该不一样。”对此,广东省财政厅有关官员表示,在一定条件下应该允许地方拥有一定的收入分配权和调控权,这既是世界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据了解,资源税和房地产税将作为地方税种的重头戏,未来或将率先从上述领域入手。
除地方税外,财政体制改革也是未来解决财政收入问题的关键。江苏省财政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财政体制双向倒逼导致市本级财力逐步下降,特别是可支配财力与财政收入增长不同步问题比较突出。此外,市级财政对镇倾斜也增大了本级收支压力。为此,上述负责人建议,未来应进一步规范财力分配办法和考核政策,重新完善分税制,体现财力和事权的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