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严禁吸收公众资金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3-1-4 8:53:01  兰格钢铁
    人民网北京1月1日电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地方各级政府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

    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文章编辑:【兰格钢铁网】www.lgmi.com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 四部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严禁吸收公众资金
  • 四部委要求严控土地储备及融资规模
  • 四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
  • 四部委:严控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
  • 四部委谈民生: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放松
  • 四部委通知 混合动力公交车将推广至全国
  • 四部委酝酿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扩容
  • 四部委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
  • 四部委发文促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
  • 四部委清查3亿吨钢铁违规产能 部分或被追认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