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令五申的鼓励和支持政策,从来都没有真正改变民营企业的地位,如要享受“改革”这一最大红利,唯有从破除垄断,给民营企业空间开始。
文/马宇,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的动力源在于市场活力的激发,其中的主要表现,就是民营经济的崛起。时至今日,民营经济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对就业的贡献超过80%,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有活力并且还是最具潜力的市场主体要素。
但遗憾的是,虽然民营经济发展迅速、贡献良多,但总体生存和成长环境仍然难如人意。甚至可以说,民营经济至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获得应有的地位,不能享受应有的市场准入权、平等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近年来,民营企业的经营困境乃至去实业化趋势,固然有国内外市场的因素,但根本上说来还是体制原因。虽然不能说完全是由于“国进”导致了“民退”,但国有资本在重要领域的长期垄断、对于生产要素资源的控制以及政策优惠的得天独厚,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民营经济的上升空间。
最为明显的是众多重要行业的国企垄断。金融、电信、能源、交通等行业,仍然被少数几家国企独占,民间打破垄断的呼声日益高涨,甚至中央也三令五申,但垄断依然如故。
早在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即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难以推进。
5年之后的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再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然而,直到2012年年初,温家宝总理才严令有关部门一定要在上半年“把实施细则制定出来”。如今,42个实施细则也出齐了,但这些垄断领域的开放依然遥遥无期。这令我们不由得想到,最近李克强副总理提到的,改革“不仅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更多方面是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
行业垄断不仅仅是缩小了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制约了民营企业的上升通道。垄断导致的行业水平低不只是伤害了本行业,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福利;同时其效率低、成本高、服务差会直接转嫁给其他行业和企业,也制约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民营企业由于其所处的地位更加深受其害,融资难、物流成本高等顽症就是鲜明体现。
近年来,关于国有企业的争论很多,有人质疑国企享有特权,利用行政支持垄断某些行业,并享受土地、资源、融资、税收等方面的补贴和优惠,破坏了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有人说国企是中国公有制经济的支柱,为国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不是垄断过度,而是垄断还不够,要“理直气壮地发展国有经济”。或许国企民企孰优孰劣无从比较,或许不管哪一方说得再有道理另一方也可以坚决不信,但平等竞争总是基本前提吧?开放市场、统一规则、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要义;让所有企业充分、平等的竞争,对所有企业都是公平的,对行业、国家和消费者也是最有利的。相信那些力挺国企者也不是一定认为国企就该享有特权、就是要排除其他企业的竞争吧?这是常识,也是原则,还是底线:即使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国企也不应有特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所以,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决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具体鲜活的深层内涵。“改革还是最大红利”,通过深化改革给予民营经济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可限量。而这也是中国经济的根本希望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