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月23日电(记者申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23日起,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下调至20万元,同时还暂停发放二次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解释,南京此次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是为实现收支平衡,保证公积金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南京公积金当年归集69.71亿元,而当年放贷已接近120亿元,目前仍有8亿元公积金贷款等待发放。该发言人表示,按照国家标准,80%是公积金个贷率(即贷款余额与归集余额的百分比)的警戒线,而截至2月8日,南京纯公积金个贷率高达106.47%,远超这个警戒线。所以,适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很有必要。
额度调整后,一个家庭夫妻双方的最高可贷额度,则由原来的60万元下调至40万元,并且暂停发放二次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江苏,此前已有扬州市下调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去年底,扬州将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下调至21万,同时规定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现行政策计算可贷额度后减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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