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规定:政府重大决策须审查合法性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0-3-11 11:58:05  兰格钢铁
    人民网贵阳2月24日电(记者汪志球)贵阳市政府近日发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政府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具备充足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是否符合科学的成本效益风险评估,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必须先过“合法性”审查关。4月1日起,贵阳市政府法制部门将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按照规定,今后政府决策承办单位向市政府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备选方案,除应提交决策备选方案的基本情况与可行性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决策的成本效益风险分析、相关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和评估报告等。市政府法制部门要从决策权限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贵阳市要求,市政府法制部门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要作为市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请市政府有关集体会议审议,市政府对该重大行政决策不予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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