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救保障房:福利分配频触公平底线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1-6-21 15:14:49  兰格钢铁

        公平分配,这一保障房“底线”正在遭遇一些地方公务员“福利分房”的“撞击”。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

  此言犹在耳边,又一起保障房乱象曝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部分乡镇官员被指以权谋私,以为领导“量身定做”的计分分配方案瓜分“限价房”。

  尽管当地已经废除这一“特殊政策”,但依然引发了外界对于保障房如何公平分配的忧虑。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进度受到广泛关注。

  事实上,在最严楼市调控正在巩固成效之际,作为增加供应、调整供应结构的重要手段,保障房的大规模建设被寄予厚望。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姚玲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保障房里面,真正被挪用的其实是经适房和“限价房”,“因为有产权,可以赚取差价。所以被异化为福利分房的概念,而背离了保障的初衷。”

  异化的“团购”

  17日,苍南县委作出决定,废除向公职人员销售“限价房”的政策,将重新制定新的分房方案。

  前不久,外界质疑当地县政府制定的《龙港限价商品房销售意见》将90%的“限价房”销售给一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等人群。此事引起媒体注。

  公务人员“抢食”保障房,不止一个苍南县。

  4月28日,福建龙岩经过摇号产生了初始入围申请经适房的951户名单。

  但人们发现,这份名单中,有龙岩市检察院、教育局、财政局、公路局、市医院、中小学校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100多人,15%申购者系公职人员,有“团购”嫌疑。

  虽然福利分房政策早在1998年就宣告终止,但在高昂的房价面前,一些政府部门变相的福利分房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也不是始自今年。

  早在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微博 专栏)就曾撰文指出,一段时间来,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

  他同时指出,住房保障体系应当覆盖公务员群体,但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

  “真正需要保障的人,是接触不到‘限价房’的,只能是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对记者表示,由于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住房需求而不是住房资产,所以公租房是最适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全国到底有多少保障房被异化为了福利房?

  目前尚无准确数据,不过此前《法制日报》报道称,华远地产(4.85,0.16,3.41%)董事长任志强(微博 专栏)曾透露,北京2005~2009年政府公布的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供给指标为7130公顷,政府工作报告中显示100%完成了土地供应量,但实际上商品房住宅用地(招拍挂)完成2394公顷,其余4736公顷则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用地,由特定单位使用,面积大约是公开出售的商品房住宅用地面积的两倍。加上供应的1283公顷非商品住宅供地,真正可以对外公开销售的商品房住宅只占全部土地供应量的28.3%。

  拖累增供

  一方面是不少房源被挪用于满足不适当的保障对象,一方面保障房的开工速度也没有按计划进行,也使得真正推向市场的保障房数量更少。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保障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和2012年各建1000万套。全部建成后,保障房在城市住房面积中约占20%。

  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约200万套是产权型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400万套属于棚户区改造,也是产权型的;还有400万套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其中廉租房180万套,公租房220万套)。

  近日,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数据,开工率很不理想,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30%。

  住建部也把地方保障房建设工作的考核日程表作了修改,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开工最后期限,从此前要求的今年10月底前,推迟到了11月末以前。

  陈淮在上述文章中就指出,把公务员住房纳入免交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范围,再加上各种明暗的税费优惠,一些部门的公务员往往可以用只有市场价若干分之一的价格买到产权房。一些已经享受了福利分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优惠政策的公务员再次有机会低价买大房子、好房子。还有一些单位,一边给公务员发着“住房补贴”,另一边又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集资房”,货币、实物保障两头享受。

  陈淮同时指出,纵观各国住房保障体系,几乎找不到为公务员提供实物型产权房的保障方式,除了维护国家形象所必需的“官邸制”住房外,而官邸待遇也只是和任期相联系的一种职务消费,并不和私人产权挂钩。

  根据李克强的部署,各地都要出台保障房分配管理的具体办法,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审核和分配房屋要实行网上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全过程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坚决排除人为干扰,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值得关注的是,一般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都有一定的住房补贴。

  记者昨日查询了包括科技部、财政部、住建部、教育部、国资委等各部委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上面均列出了住房保障支出,其中科技部这部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8.03万元,教育部为68.26亿元,住建部为3426.53万元,而这笔支出,主要为部机关、高校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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