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近日对崇明县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小组提交的《关于免收崇明车辆上海长江大桥通行费的调研报告》回复处理意见:长江隧桥采取的是收费经营权转让方式,由于其结构是隧道和跨海大桥,其建造成本和日常养护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高速公路,需要通过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来建立还贷机制,其通行费的收入主要用于高速公路、管理、还贷等支出,来保证隧桥的正常运行。
2009年10月,上海长江隧桥通车,水上交通变成陆上交通,有效地改善了崇明岛、长兴岛的交通出行环境,但小型客车通行单向收费100元。崇明县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小组提交的《调研报告》分别以居民自驾、企业运输以及机关行政用车举例,虽然较以往方便快捷,但隧桥通行费成为这些崇明籍车辆出行成本增加的最大因素。
崇明县的市人大代表团提出,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尽早解决免收崇明车辆上海长江大桥通行费的问题。
对此,市建设交通委“处理意见”认为,为体现支农惠农和公交优先的政策导向,长江隧桥通车后,重点对公交车辆(包括公交专线)、核定额度内的“菜篮子”车辆实行定车定线,免收长江隧桥车辆通行费。为减轻出租车驾驶员的负担,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于往返长江隧桥的出租车实行了单向收费政策。“处理意见”称,考虑到通行费会增加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成本,市政府已对崇明县政府做出了补贴,崇明县政府对县内相关单位的补贴,建议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县政府研究制定补贴方案。
“处理意见”建议,为了降低崇明当地老百姓出行成本,崇明至市区的出行方式除了长江隧桥外,还有轮渡和公交,目前,崇明至市区已有6条市通郊公交线路,人们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出行方式。
据悉,上海长江隧桥的收费主体是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费年限为25年。
(文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