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已设立2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3-1-15 8:44:52  兰格钢铁
    目前我国已在中西部地区设立了2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中西部发展外向型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搭建了平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我国关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为适应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据显示,去年我国中西部地区出口保持快速增长,重庆、河南和四川等中西部省份的出口增速分别为945%、543%和325%,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用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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