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人士透露,在4月1日对有色金属产品提高出口退税中,高档铝箔类、高档铝型材类、高档铝板带类的平均出口退税率有望由5%提高到13%,部分铝材产品或从零退税一步到位提高至13%。
高精铜管类、高精铜板带类等产品也可能提高出口退税,部分能够以国内生产的产品顶替进口产品的深加工产品或提高到17%,以前没有给予出口退税的铝合金型材的出口退税率有望提高到5%。有关人士表示,这些产品的出口税率提高均列入了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但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的范围是否全部包括这些产品尚不可知,有关部门也可能视市场情况分几次调整产品出口退税。
财政部及税务总局于2007年6月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铝合金型材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1%或8%下降至零,部分金属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或11%下降至5%。
专家表示,近年来,金属制品和铝合金型材市场竞争激烈,出口产品的利润空间主要集中在出口退税上,下调或取消铝合金型材出口退税率后,这些企业的盈利空间大大缩减。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外市场需求减少,国内经济发展放缓,以及房地产市场和汽车工业等萎缩的影响,使其经营状况日趋严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