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以下简称美国DOC)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标准紧固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晋亿实业(6.98,-0.10,-1.41%)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国际重大变故,积极组织各方面人员全力应对,2009年11月6日美国ITC以6比0的投票结果初裁认定中国产紧固件没有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因此终止对华紧固件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
据公司董事会秘书涂志清介绍:(美国DOC)发布立案公告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9月25日、30日分别带领有关人员参加行业协会和商会召集的全国电话会议和各种应诉工作会议,与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以及业内主要企业认真研究应对措施。与此同时,还与美国进口商和台湾螺丝同业公会保持密切联络,收集和互通各种信息,争取协同应诉。针对美国起诉方提出的调查内容,公司配合行业协会及时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与公司及美国贸易商紧密合作,并代表我方出席了2009年10月14日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ITC)主持召开的听证会。并在我方提供大量数据和情况的基础上,对照美国相关法律进行综合分析,向美国ITC递交了抗辩意见书进行交涉。
涂志清告诉记者:这次抗辩成功的关键点还在于,首先公司紧紧抓住了中美两国产品的不同点以及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特别是中国产紧固件与美国产紧固件分属于不同的市场和客户群,中国的产品有效填补了美国市场的空白,为美国下游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以此赢得了美国下游产业和进口商对此案的一致反对;其次,充分利用起诉方在诉讼程序上存在的严重瑕疵,特别是在提起诉讼后两次随意变更调查产品的范围,使得现在的调查范围,与原本所提出的涵盖范围以及美国ITC损害问卷所涵盖的范围(以及损害相关信息)出现了重大差异,就此原因如果美国ITC继续进行调查将有可能剥夺了被告的公平、完整和及时的防御机会,这是违反WTO规定和美国贸易法规中关于适当提起告诉的规定。
据悉,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秩序较乱,管理欠缺,大多数企业又缺乏预警意识,信息不及时,所以导致国外频繁对我发起“两反一保”。对此,涂志清告诉记者,要使中国企业在“两反一保”过程中少受伤害,就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应诉的主动性。2、尽快调整商、协会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商、协会的特殊作用。3、规范出口竞争秩序,建立“两反一保”预警机制。4、健全“两反一保”应诉机制,做好“两反一保”应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