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延长进口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期限

    http://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09-12-29 13:16:25  兰格钢铁

 


        公告2009年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8年12月29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9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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