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四川日报消息:1月1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枯水期电解铝企业实施直购电指导意见》,计划实施电解铝企业直购电的试点,帮助电解铝行业度过此次枯水期。直购电的截止时间初定为今年4月,但如果发电、输电和用电三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延长至5月。据悉,四川省电力公司将承担输电任务。
另,中铝网记者获悉,四川省电解铝企业的直购电电价,将首度尝试依据国内铝价涨跌浮动的价格模式,铝价高则电价高、铝价低则电价低。
该指导意见确定了基准价格,即联动基准铝价以中国有色金属网公布的上月国内现货铝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发电企业直供电价以物价部门核准的火电标杆上网电价为基准,当前价格为0.3937元/千瓦时;过网费以我省现行直购电过网费为基础,即重灾区0.1612元/千瓦时,非重灾区0.1852元/千瓦时。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月现货铝平均价格每上升或下浮1000元/吨,次月发电企业直供电价及过网费分别上升或下浮0.02元/千瓦时。
据悉,纳入直购电范围的电解铝企业有5家: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启明星铝业有限公司、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其亚铝业集团和阿坝铝厂五大企业。其中,阿坝铝厂地处地震重灾区,情况较特殊,因此可参照“指导意见”实施,也可采取留州电量或州内统一购电等方式解决枯水期用电问题。
指导意见确定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12月—2010年4月,如果发电、输电、用电三方达成一致意见,也可延长至平水期,即2009年11月—2010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