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是行政成本的具体规模却一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财政部有关部门日前开始深化预算科目改革,设立反应行政成本的支出科目,从而统计出全国的行政成本的规模。
国务院要求回应公众质疑
从2008年开始,“三公”问题和行政成本过高开始引发社会公众的热议和广泛关注。
当时有学者提出了三个300亿的说法,即公款出国3000亿、公款招待3000亿和公务用车3000亿元,并认为中国的行政成本多年来高居世界第一,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超过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
有专家认为,机构编制的急剧膨胀、政府行为和公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和政府支出(尤其是预算不公开不透明)是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几大原因。
此前,广州财政局在公开了114个市级部门的部门预算。广州财政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公”没有数据主要原因是制度安排不到位。
据知情人士透露,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采取积极措施。财政部相关司局共同研究的结论是,三个3000亿元的数据肯定不对,实际比这个小。
具体的数据“有一个”,但是一名地方财政官员表示,财政部官员认为由于是报表统计上来的,“心里也没有底”。
增设行政成本目级科目
为了便于统计行政成本,此次深化预算科目改革的主要内容中,增设了支出功能分类目级科目22个,其中10个反映行政单位支出和参公、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支出。
中国现行的对政府收入和支出分类的方法是在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之后确定的,科目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
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分为类、款、项、目四级,包括税收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6类48款。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如教育、国防、农业和社会保障等支出,这也是现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公众所能看到的预算编制方法。
而支出经济类分类则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是支付了人工费、会议费还是买了办公设备。
此次增加的目级科目属于功能分类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功能分类的类款项之后新增的一个层级。
也就是在对项级支出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将每一笔项级支出进一步细化为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离退休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和项目支出。
国内对行政成本的口径进行量化分析的时候,通常有“小中大”三种口径。“小口径”就是人大、政协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费;“中口径”为2006年旧科目的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和外交外事支出之和,“大口径”在中口径的基础上加上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对外援助支出和其他部门事业费。
此次财政部将行政成本定义为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开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
上述口径与旧科目下的行政成本口径即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和外交外事支出较为接近。
行政单位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审判、监察各级机关、人大和政协各级机关以及各级行政机关,还包括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财政部门自行确认属于行政成本的支出及项目,然后上报2001年到2010年的行政成本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