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2009年广州市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上海预算公开的事件之后,财政部门官员深感可能被“各个击破”。
在提高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的社会压力之下,财政部门想出了应对之策。
近日财政部有关部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规范、有序”的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统一推进”尚存争议
2009年发生的广州和上海公开预算信息的事件对财政部门官员触动较大,一位官员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表示,(去年的事件)几乎造成各个击破的局面。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这份名为《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称,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做好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其他相关基础工作。
该《通知》对各地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做出了统一的要求,要求规范各级财政机关向同级人大送审的财政预算决算报表以及部门预算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同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报表以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对于上述统一要求,各地财政官员对此反应却并不尽然相同,一些地区认为应该统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另一些地区则认为,各地预算公开的进度不一,不应作统一要求。
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处的一位官员表示,各地预算信息公开的实践进展程度不一,沿海发达地区的进展较快,而西部地区进展较慢,不应该做统一要求。
浙江省一位官员也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各地预算信息公开进度的差距较大,当前各地应当明确自身在全国各省预算公开中的位置,然后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措施。
各地进度不一的一个例证是东北某省的官员抱怨当地人大要求和财政厅预算实行联网,而广东省的代表则当场表示,广东早已经完成了人大和财政部门的联网。
深圳的一位官员表示,深圳已经具备市民社会的形态,公民意识较强,财政面临较大的预算公开的压力。但是预算公开是大势所趋,现在深圳的预算编制已经细化到了具体项目支出,财政资金用在购买车辆或是支付人工费都可以查看到,而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只是编制到“类”级和“款”级。
该官员表示,压力大的地方赞成统一推进,一旦统一推进,财政部的该通知就能成为“尚方宝剑”抵挡社会各界的压力;而压力较小的地方则不会赞成,因为该通知要求的进度对于他们来说太过超前。
还有官员表示,财政部对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地方人大的要求往往不一致,存在协调的问题。并且,也不可能按照财政部的规范编制一本预算,按照人大的要求编制另外一本预算。
此外,也有官员提出,社会关注的焦点——部门预算应该由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来公开,这样财政部门就不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所在。
“依申请公开”有据可依
通知让各地财政官员头疼的还有“依申请公开”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和组织(下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此次通知也要求,各地对与上述申请财政部门要依法受理、认真研究,对符合规定的项目,要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涉及秘密的事项,则不予公开;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财政预算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上海财政部门的一位官员表示,对于依申请公开“非常困惑”。首先,依申请公开之后财政部门无法约束申请人如何处理信息,而申请人往往向社会公布,所以依申请公开基本上意味着向全社会公开。其次,对于“和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如何判断。
该官员表示,是否和生产生活相关比较好判断,但是有不少申请人向上海申请公开财政预算信息,申请的理由都是科研需要,但财政部门无法判断和界定是否属实。
不少官员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是很妥当,导致了政府部门的被动,呼吁财政部向国务院法制办建议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对此,财政部官员回应说,是否属于科研相关的信息,可以通过是否有科研项目的立项来判断和界定,“要求申请人拿出科研项目立项的相关证据,否则就可以拒绝公开”。
该官员也表示,财政部也和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过沟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