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工业生产资料等29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202家企业生产的202种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9756-2001的要求,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