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自9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各地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要求,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达标规划及执行情况;各地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评级工作的主要措施及做法;煤矿企业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制度措施、检查标准制定执行情况,月度、季度、半年检查及年度考核评级、奖惩等情况。
检查可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并坚持深入现场检查。原则上每省(区、市)检查2个地级市和2-4处煤矿。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交流,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并于10月30日前报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国26个产煤省(区、市)。其中,北京、福建、湖北为自检地区,其余为交叉检查地区。检查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25日前结束。每个省(区、市)检查时间为一周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