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28日称,在今年2月至10月底展开的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中,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并对已做出处罚的9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外汇业务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
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严厉打击“热钱”,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汇局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已立案和处罚违规案件178起。
外汇局称,从检查情况看,各外汇指定银行在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合规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合规经营的总体状况进一步改善。但仍有部分银行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经营,在办理结售汇等业务中,没有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使“热钱”有机可乘,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在外汇局通报外汇业务违规的9家银行分支机构中,涉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西宁古城台支行、德国北德意志州银行上海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辖属台江支行及鼓楼支行。
外汇局称,下一步将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不断提升外汇检查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促进涉外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