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报道 中国银监会8日消息,银监会近期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合理把握规模扩展,加强信托资金运用监控,严控对大型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集团成员内部关联风险,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
银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银监会将继续密切跟踪房地产行业调控的最新变化情况,提示信托公司关注流动性风险,提前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