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继续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在原30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5000万元,重点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示范、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以及节能能力建设。
据了解,“十一五”前4年,新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8.55%,扭转了“十五”期间单位产值能耗上升的局面。在工业领域,新疆加强电力、钢铁、炼铁、焦炭、造纸、水泥等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大力淘汰落后产能。2006~2009年,新疆16家国家“千家企业”4年累计节能256.31万吨标准煤。截至2009年底,新疆已有炼钢、玻璃、造纸、味精和焦炭等5个行业提前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在建筑领域方面,全区设市城市及县城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已全面执行节能50%标准,2010年已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范围由县城扩大到建制镇。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节能建筑约1.0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3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量每年可达223.2万吨标准煤。(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