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银监会27日消息,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办法》首次建立了商业银行董事退出机制。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应评为不称职的情形,并要求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董事。
银监会在《办法》中提出,商业银行应当依据评价结果将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银监会规定,如果董事履职过程出现董事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董事未能及时提请董事会有效整改等情形,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
而对于泄露商业秘密,损害商业银行合法利益的;在履职过程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的;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商业银行章程,致使商业银行遭受严重损失,董事没有提出异议等行为,银监会在《办法》中规定董事当年履职评价应当为不称职。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首次从忠实和勤勉两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的职责范围、履职要求以及履职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商业银行董事履职的合规性、专业性和效率提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