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日前在重庆市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商品房房产税。这是继去年底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上海要做好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准备之后,又一位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线大城市的行政首长明确将开征房产税。从目前传出的信息来看,重庆显然已走在了上海的前面,并且据称重庆的试点方案已获财政部批准,似乎随时都可将这一税种推向前台。上海的试点方案目前仍在云里雾里,坊间流传的就有三个版本,而重庆则已明确,只向高档商品房开征这一税种。
从去年中央政府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开始,房产税就一直像传说中的达摩克利斯剑一样,高悬在房地产市场上空,饱受高房价压力之苦的民众,期盼着能以此来抑制高涨不止的房价。但是,在购置房产已成普通民众迫切愿望的大背景下,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表现为供不应求状态,以至即使一年来调控力度一直未减,但各大城市的房价仍在顽强地上涨。在这种背景下,房产税不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因为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是一匹已经步履沉重的骆驼。就在重庆传出开征房产税的消息的当天,杭州一处楼盘开盘甚至出现了千人排队的奇观。房产税开征虽然可以抬高房产拥有者的持股成本,但对于那些利用房产投资或投机的群体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将这个成本转嫁到他们的后端,也就是租房者或者从他们手中购买房产的人那里,从而很可能对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房价水平起到进一步抬升的作用。
事实上,房产税在国际上房地产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的一些国家是普遍开设的一个税种,美国的50个州都向居民收取房产税,我国的近邻韩国、日本等也收取房产税。但是,这些国家收取房产税的目的并不在于打压房价,而是将其用于社会公共事业。比如在美国,州政府所收取的房产税,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建设,居民能够切身感受到收取房产税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因此缴纳房产税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但是在我国,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却始终处于似是而非的模糊状态,由于我国财政资金使用还没有建立起完全阳光化的制度,房产税的开征能不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存在很大的疑问。其实,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得到的利益并不少,比如仅是去年一年,全国的卖地收入就高达2.7万亿元,但其中到底有多少用于居民保障房建设,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如果政府仅是从土地上攫取利益而将这种土地溢利用于他处,那么可想而知的一个结果便是由于土地成本不能消化而使房价不断被推高,房产税的原理同样如此。
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税收被赋予了多种功能,其中一个功能是国家可以以此杠杆来调节市场。但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里,决定市场价格的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而不可能是交易成本,税收只是增加市场的交易成本,其所能起到的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其实是很可怀疑的,或者说,这种调节更多地体现在减税上而不在增加税收上。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有过利用交易印花税来调节股价的多次实践,但却未见其成功,反而增加了市场的动荡。同样的道理,企望利用房产税来阻止房地产投资者和投机者的投资、投机欲望,也是缺乏现实可行性的。
此次重庆开征房产税的目标定位为高档商品房,这是在开征房产税这个总体目标之下所作出的一项正确的决策,它可以减轻这一税种面世可能带来的震荡,同时也有利于实现通过税收调节社会成员财富差距的目标。如果重庆能够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向社会公开这部分税赋收取以后的用途,比如将其用于低工资收入者保障房的建设,或者用于补贴廉租房的房租,从而取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那么开征这一税种就会顺利得多。
(来源:搜狐财经博客 作者: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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