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东部煤电化基地,是“十一五”时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八大经济区”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GDP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末已经突破了2200亿的规划目标,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受方方面面主观客观条件限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有一些突出矛盾需要尽快解决。
现象:
(一)煤炭资源接续紧张,原煤稳产困难加大。煤电化基地建设面临着严重的资源保障问题。(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重复建设问题较为突出。(三)投资融资渠道较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东部煤电化基地六城市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同时,由于金融机构少,金融产品少,融资难、贷款难困扰企业发展。(四)专业适用人才匮乏,科技支撑能力较弱。(五)缺少统一协调机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煤电化项目立项、审批、融资程序过于繁琐,项目前期运作成本高、难度大。
建议:
(一)坚持均衡配置与集中开发并重,保持煤炭产量相对稳定。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的原则,制定全省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成立省内煤炭资源配置专业机构。二是坚持走集中开发之路,组建煤炭企业集团。三是坚持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加快推进大中型矿井建设。四是省政府适时调控龙煤集团优质焦煤和电煤出省数量,为煤电化基地建设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
(二)坚持总体部署与配套规划并重,加快战略推进步伐。建议成立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专项推进组织,统一协调东部六城市及有关的农垦、森工系统下属企业,加强区域协作,形成合力。
(三)坚持宏观调控与优化布局并重,实现错位发展。对东部六市煤电化产业发展重点做出界定,调整优化煤电化项目总体布局。
(四)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并重,提供资金保障。应积极对上争取,将其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总体规划中。
(五)坚持科技创新与人才引进并重,提升产业层次。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煤电化基地为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