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出让和收支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问责。从2012年起,应当将地方的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
据中国证券报3月11日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10日建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出让和收支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和行政问责。从2012年起,应当将地方的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2011年审计工作应将地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作为一个重点。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新一轮地方土地财政“清查”风暴即将启动。地方土地出让收支将在两年后实现全面“阳光化”,收支都将上升到全国人大的监督范围。
近年来,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有的地方土地收入占到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而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一直以非税收入的方式游离于预算之外。
2006年,时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首次揭开了被审计地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存在巨大漏洞。相关专家指出,土地出让金收益管理基本上是法律空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权力约束。2006年,国务院明确,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上述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作为预算的一部分,将受到地方人大的监督。但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署发现,许多地方的土地出让收入并未全部进入政府预算。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不愿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有两个原因,一是上交到专户后,资金运转速度较慢,缺乏效率;二是一旦纳入预算管理,就意味着必须接受人大监督,地方政府支配起来没有那么顺手。
为了更好地监督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状况,中央政府之后明确,土地出让收入必须以一定的比例用于征地拆迁、住房安置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但随着土地出让收入的规模越来越大,地方人大的监督有时难以到位。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高达2.9万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