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颖春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调了部分地区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其中,三峡地下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后,三峡电站送湖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06元,送其他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9分钱,三峡电站送电至各地的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发改委还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分钱。将湖南省挂治、三板溪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元,将凌津滩、洪江、碗米坡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6元,将广西岩滩、甘肃大唐麒麟寺、重庆中电狮子滩水电站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1612元、0.26元和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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