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财讯]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但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约有七成保障房没有开工。专家称,资金短缺是最大障碍。作为政府安居工程建设的保障房,不能总拿资金来说事。解决资金问题其实也不难。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年度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如今,这一截止日期已过,但从媒体报道的数据来看,住建部的这一要求实施的并不理想,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
因此,此前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的“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这一硬性规定能否顺利实现,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一位专家估计,约有七成保障房没有开工,资金短缺是最大障碍。但,笔者认为,作为政府安居工程建设的保障房,不能总拿资金来说事。解决资金问题其实也不难。
首先,各级政府要按章程办事,不能借故挪用专项资金。2010年后半年,审计署发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高达1.5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挪用。由此可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被挪用,是造成前面提及的资金短缺的一大原因。如各地政府按章办事,当前的资金缺口必不至于过大。
其次,应开源节流,减少形象工程建设,压缩“三公消费”。“仓廪实而知礼节”,在国富民强的今日,各地方政府修葺一下办公场所,置办一点像样的办公用具是无可后非的。但,目前,有的地方城府,却走上了矫枉过正的道路,“地方政府大楼比死美国白宫”等形象工程屡遭媒体曝光。这不仅浪费了政府的公共资金,也给纳税人留下了极其恶劣的行政印象。如果本着朴素、大方的办事方针来改善各项行政开支,不仅能缓和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不良印象,还能为安居工程的保障房建设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
在资金问题解决之后,住建部、国土部等部委要对保障房建设进行督促。不能让《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中的惩罚性措施留于形式。不能因地方政府的各种借口心慈手软,要做到杀一儆百。此外,相关部门还要督查保障房建设质量,提醒地方政府把有限的保障房“精确”分配给困难群众。只有全面、严谨的行政执行,才能真正实现保障房的保障价值。 |